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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D060000/2021-39687 文件编号: 虞委〔2021〕12 号 发布机构: 虞宅乡
生成日期: 2021-09-1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乡镇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虞宅乡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14:23 浏览次数:

 

 

 

 

 

虞委〔2021〕12 号

 

关于印发《虞宅乡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虞宅乡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已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虞宅乡委员会

虞宅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虞宅乡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成果,提高我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垃圾分类处置日常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建立虞宅乡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陈鹏进

副组长: 毛  悦  王国忠

成  员: 张丹东  王雅南  郑  晨  冯阳标

洪颖樱  宋东芳  金逍宏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王雅南

副主任: 张道庆   洪晓炀   蒋孝燕

成  员: 陈  佳   毛真吉   陈志冠  

   督查专员:陈  谦   各村负责环境卫生的村干部

二、考核对象

全乡7个行政村。

三、考核要求

(一)组织制度建设

1.组织到位。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需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团妇兵等相关成员为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立由村两委干部为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督导考评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切实担负起对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

2.制度到位。建立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将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员干部联系内容。

(2)建立团妇兵、老年协会等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通过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层层动员、广泛宣传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知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村干部、党员、团妇兵等骨干率先垂范,积极倡导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源头治理,带动村民自觉实行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3)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各村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党员红黄榜、农户点赞台曝光台”制度,将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的有关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每月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奖励制度。各村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先进户的奖励,将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村集体福利、补助资金挂钩,让积极响应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的农户享受到实惠。

3.保障到位。

(1)硬件保障。确保垃圾桶发放到位、摆放到位,并按党员联系户制度对全村各农户的垃圾桶进行统一编码,确保做到一户一号码。

(2)资金保障。各村要做好农村卫生费的收取工作,保证除了政府补助资金外,村内有一定的卫生工作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清运保障。各村要配合做好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清运工作,保洁员要每天定时上门清理和收集垃圾,并及时清运,确保村内干净整洁、垃圾不落地。

(二)工作措施

1.落实日记录,村里必须每天安排一名党员或村干部跟随保洁员上门收取垃圾,现场填好农户垃圾分类好、中、差评分表,并把数据及时反馈给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组织联系党员及垃圾分类不合格农户进行约谈和整改。

2.落实周公布,落实“垃圾分类党员红黄榜 、农户点赞台曝光台制度”,驻村干部、村两委,每周根据记录数据进行汇总、推选出先进、落后党员和红黄榜农户。

3.落实日常督查、月度评比。每周各村两委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死角排查整治工作。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进行不定时、不限次的日常督查、开展月度评比。日常督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行政村要在2天内完成整改,整改效果由支部书记确认后,上传整改后同角度照片,乡检查组进行回头看,整改不合格的督促各村再次整改。月度评比各村监委会主任参加,按评分标准对全乡各村进行排名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交办督办。

四、考核奖惩

对乡政府日常督查中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在工作群进行通报,并在月度评比中相应扣分。每月评比结果进行公开通报,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总分在95分以上的行政村被评为 “先进村”,85-95分的行政村评为“达标村”,85分以下的评为“落后村”。考评办提交的整改单当日整改的加1分(以24小时计算),三日不整改的加扣1分,此项加减分只限环境卫生项目。

当月评比被评为乡“最后一名”的村:包村领导、驻村组全体成员及村两委人员都扣款200元/人(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检查评比成绩最后一名的村,由支部书记在全体干部会议中说明原因及问题的整改措施方案,行政村村主职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在县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办月度检查评比中排名前1/3的村,包村领导、驻村组全体成员奖励300元/人;行政村两委人员奖励500元/人(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排名后1/3的村或90分以下,包村领导、驻村组干部全体成员扣款300元/人;行政村两委人员扣款500元/人(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支部书记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说明原因,两次以上的由乡纪委约谈。年度内县月度评比中两次以上评分排名前1/3的村,包村领导、驻村组干部及村两委干部(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年终奖励500元/人。

年底乡政府根据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每月(乡、县)评比结果综合,第一名的村奖励20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0元;第三名5000元。

在县、乡月度评比中交办的农户(商铺)垃圾各类问题,交办后一周内,由村两委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该农户的联系党员由支部进行提醒谈话;村两委处罚存在困难的,上报乡政府相关科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定和《浙江省生活垃圾条例》进行处罚;同一农户2次以上在县、乡评比检查中分类不正确的,由乡组织办、环卫办、纪委对联系党员进行谈话。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专项检查评分表

 

 

 

 

 

 

 

 

 

 

                                                     

 虞宅乡党政综合办                     2021年5月28日印发附件

虞宅乡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评分表

检查对象:        村      自然村            检查时间:          

项目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环境卫生

(40分)

日常保洁

10

路面、公共区域、背街小巷等区块保洁不到位,或存在家禽散养、粪便不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卫生死角

10

路边、池塘边、花坛内等区块有卫生死角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乱堆乱放

10

门前屋后、空闲地等区块乱堆乱放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水体治理

10

村内水体保洁不到位、生活污水乱排直排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发现臭水沟、臭水塘的,此项不得分。

 

 

垃圾分类

(40分)

源头分类

20

各行政村随机抽查40户源头分类情况,正确率90%以上不扣分,正确率90%以下每个点扣1分,正确率70%直接选为“落后村”。

 

 

 

户垃圾桶

10

1.垃圾桶污损严重,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3分为止;

2.垃圾桶单桶、多桶混合使用,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3分为止;

3.垃圾桶编号等信息褪色,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垃圾收集点

10

村垃圾收集点大桶管理到位。分类不清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长效制度落实(20分)

日常制度工作落实

13

严格落实党建+管理制度,每天安排值班干部检查,无执行的每天扣1分。月度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

 

 

 

周评制度落实公布

7

严格落实红黄榜长效管理制度。有红黄榜专栏且及时更新的,不扣分;有专栏,未及时更新的,扣5分;未设置的不得分;村民、保洁员反应举报党员未入户检查指导的,扣2分。

 

 

最后得分

 

 

检查人员(签字):                                            

 

中共浦江县虞宅乡委员会



 

 

                              虞备案〔2021〕1号

 

中共浦江县虞宅乡委员会

关于《关于印发<虞宅乡农村环境卫生和

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的备案报告

 

中共浦江县委办公室:

现将我乡于2021年5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

)及备案报告和备案说明报请县委备案。

 

 

                       中共浦江县虞宅乡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中共浦江县虞宅乡委员会

关于《关于印发<虞宅乡农村环境卫生和

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的备案说明

 

我乡于于2021年5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成果,提高我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垃圾分类处置日常运行,由乡党政办牵头起草《办法(初稿)》,向各村征求意见后,修改完成形成《办法(送审稿)》。乡班子研究通过《办法(送审稿)》。5月28日,乡党委书记陈鹏进、乡长毛悦共同签发了该文件。

文件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4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立虞宅乡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考核领导小组。

第二部分为考核对象,全乡7个行政村。

第三部分为考核要求,主要从组织制度建设和工作措施两个方面展开,组织制度建设方面主要提出了组织到位、制度到位、保障到位等内容,工作措施方面提出了落实日记录、落实周公布、落实月检查等内容。

第四部分为考核奖惩,对乡政府日常督查中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在工作群进行通报,并在月度评比中相应扣分。每月评比结果进行公开通报,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总分在95分以上的行政村被评为 “先进村”,85-95分的行政村评为“达标村”,85分以下的评为“落后村”。考评办提交的整改单当日整改的加1分(以24小时计算),三日不整改的加扣1分,此项加减分只限环境卫生项目。

当月评比被评为乡“最后一名”的村:包村领导、驻村组全体成员及村两委人员都扣款200元/人(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检查评比成绩最后一名的村,由支部书记在全体干部会议中说明原因及问题的整改措施方案,行政村村主职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在县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办月度检查评比中排名前1/3的村,包村领导、驻村组全体成员奖励300元/人;行政村两委人员奖励500元/人(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排名后1/3的村或90分以下,包村领导、驻村组干部全体成员扣款300元/人;行政村两委人员扣款500元/人(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支部书记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说明原因,两次以上的由乡纪委约谈。年度内县月度评比中两次以上评分排名前1/3的村,包村领导、驻村组干部及村两委干部(两委人员指领取财政工资的村干部)年终奖励500元/人。

年底乡政府根据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每月(乡、县)评比结果综合,第一名的村奖励20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0元;第三名5000元。

依据乡政府月度考核,并结合县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办考核,各月度得分在95分以上的村为“先进村”;得分在85-95分的村为“达标村”(含85分和95分);得分在85分以下的村为“落后村”,全体驻村成员和两委干部扣款300元/人并说明落后原因及整改措施方案,年度内被县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办选为“黄牌警告村”或连续两次被选为乡“落后村”,全体驻村成员扣款1000元/人,两委人员扣款1500元/人并由乡纪委约谈;被县选为前五名的,村主职干部奖励1000元/人,其他两委干部奖励800元/人,年度对各村进行推选,前三名选为“先进村”分别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选为“达标村”,奖励1500元。

 

 

 

 

 

 

 

 

 

 

 

虞宅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信息来源:虞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