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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百年人物系列(73)郑可琛
发布日期:2021-08-10 10:15 浏览次数:

郑可琛(1901~1991) 字瑞庭,别号剑夫。前陈村人。生于1901年11月4日(清光绪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早年就读于东明书院、浙江省立第一中学、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毕业。1927年起历任广州兵工厂党务科科长、政治特别党部秘书,德清县政府建设科科长,宁海县政府建设科科长、公安局代局长,缙云县政府秘书、公安局代局长,仙居县承审员。1932年6月,高等司法官考试及格。越二年,任江苏镇江警备司令部军法官。1937年 2 月起任国民党浦江县党部党务特派员、国民党武义县党部书记长、浙江瓯江出入口检查所秘书、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监察委员会股长、浙江省参议会议事组主任。1947 年5月任天台县县长。1948年8 月任新昌县县长。1949年4月任浦江县县长。上任未匝月,浦江解放,乃潜至香港转赴台湾。

1951年 5月任台湾地区政府交通处公路局人事室助理员,参与组建"台北市浦江同乡会"。1952 年 11 月任台湾地区公路局专员兼任律师。1969年10月退休家居,选为"中华民国民意测验协会"研究委员。每于闲暇,遍访台北各图书馆,搜集浦江县历史资料,觅得"中央研究院"图书馆保存的《光绪浦江县志》,于1974 年春节发起成立"浦江县志编印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募集编印经费,于同年10 月 10 日印制 500 本。1991年5月 25 日在台北病故。


选自《浦江百年人物》(张解民 江东放 编著)


信息来源:县地方志编纂室(数字档案备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