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 |
事项主要内容 | 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代收和退还 |
受理机构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
设定依据 | 招标文件 |
适用范围 | 建设单位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 |
申请条件 | 凡进入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 |
办理材料 | 1. 投标保证金收取:银行转账,无需材料。 2.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或不予退还)通知,合同。 |
办理流程(对外公布办理程序描述) | 一般情况均可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办理,通过招标人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缴纳,通过招标人在网站发布的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系统自动原路退还。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自主选择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 2. 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招标人网上发布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5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3. 特殊情况:(1)招标项目终止招标的,在发布终止公告后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招标项目有投诉等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根据招标人网上发布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县交易中心,以确保及时准确退还。(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招标人凭相关材料及招标人网上发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通知,不再退还给通知上明确的投标人。 |
服务相对人性质 | 法人、社会组织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依据 | / |
收费标准 | / |
办理(服务)时限 | 即办 |
办事地点 | 网上办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14:0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多次数 | 0 |
电脑网上申报网址 | www.pj.gov.cn |
联系电话(咨询) | 0579-84126028(交易服务大厅) 0579-88088932(工程交易科) |
常见问题解答 | / |
备注 | / |
信息来源: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