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浦江县檀溪镇九母岛村卫生室进行设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1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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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卫健局收到浦江县檀溪镇中心卫生院设置浦江县檀溪镇九母岛村卫生室的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行政许可要求,也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类 别:村卫生室
名 称:浦江县檀溪镇九母岛村卫生室
选 址:浦江县檀溪镇九母岛村村委内
负 责 人:胡自林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服务对象: 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投资总额:10万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7月16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浦江县卫健局行政许可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浦江县仙华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邮编:322200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法规与监督科(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