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靑儒(1905~1984) 原名本清,字醴泉、知白,号碧山,乳名靑儒。治平古塘村人。生于1905年5月1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初八)。浙江省立第七师范学校毕业,留校任教。1927年2月国民革命军光复浙江,任国民党浦江县党务指导员兼县党部筹备主任,6月考取中央党务学校(中央政治大学前身)第一期。次年8月由国民党中央分发浙江省党部,历任余杭和宁属各县市党务视察员。1929年3月经国民党中常委会议圈定,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第二届候补执行委员兼组织部秘书。1931年起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四、第五、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执行委员兼常务委员或书记长,直至1949年4月国民党撤离大陆止,并曾任中央政治大学教授。
抗战爆发后,日军在杭州湾北岸金山卫登陆,战事骤紧。时方靑儒主持浙江省党务,策划指导情报传递及各项应变工作,拨款购置无线电收发报机,分拨全省战略要地,获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胜利”勋章。1939年2月当选为浙江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同年7月任三民主义青年团浙江支团干事兼干训班副主任。1939年8月,赴重庆列席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留重庆参加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第一期受训。回浙后,组织战时青年工作团,兼任团长。1940年12月聘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5月兼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三处视察专员,赴川、陕、渝、陇、滇、黔等地视察人事,考核干部,物色各大学知名教授至中政院及中训团任教。1942年2月任浙江省社会处处长,设立实验救济院,兼任院长。1945年5月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
抗战胜利后,兼任浙江省党政接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政府主席行辕副主任,接收省府。1946年11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3月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1949年4月经香港赴台。赴台后,续任“国民大会”代表。曾在“国防研究班”第一期、“革命实践研究院”及建党问题研究会受训结业。历任“革命实践研究院”辅导委员、研究委员兼社会组和政治组副组长,“国防研究院”国家战略研究委员,“社会安全规划委员会”委员,“政工干部学校战地政务研究班”讲座,逢甲工商学院、“中国文化学院劳工研究所”兼任教授,台湾地区劳工保险局监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地区特种基金运用委员会委员等职。著有《各国社会政策》、《社会行政概论》、《中华民国宪法要义》、《现代社会之婚姻与家庭》、《房屋政策新体认》、《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等。1984年8月8日在台北病逝。
选自《浦江百年人物》(张解民 江东放 编著)
信息来源:县地方志编纂室(数字档案备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