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人迁户口只需在迁入地办理
发布日期:2021-03-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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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自2021年2月19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再需要两地来回奔波。
在长三角区域内,办理跨省迁移户口时,迁入浙江的申请人,还能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以往,市民办理跨省迁移户口,申请人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全流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4次公安派出所。”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升级版’的便民措施推出后,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仅需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跨省户口迁移时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后续流程均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信息流转完成,等待通知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相关要求,探索长三角区域先行先试的工作模式,在前期部分省、市试行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升级版”服务举措。
此次升级的内容,实现适用地域全覆盖。从原有部分省、市范围内试行,拓展至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安徽省目前仅限合肥市,后续将逐步增加),覆盖范围内的跨省户口迁移均适用网上迁移便民措施。迁移类型全覆盖。从原有试行期间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迁移类型人员,拓展至区域内所有迁移类型人员(特殊政策规定除外)。
线上申请全覆盖。从原来必须线下窗口申请,升级为长三角区域内户籍人员迁入浙江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浙里办客户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
(编辑:张倩倩)
信息来源:今日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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