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21-3467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信息科(政务公开科、督查科) | |
生成日期: | 2021-02-1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浦江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浦江县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40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411374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浦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与《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狠抓载体建设,着力推进政务“五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推全县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优化提升,努力构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县在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我县在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乡镇街道信息公开、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栏目集中展示各单位的职能信息、内设机构信息等。2020年,主动公开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9件。同时,利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六稳’‘六保’”等专题专栏做好民生实事、社会关注话题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41条。
在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新媒体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浦江县政务新媒体矩阵,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机制。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系统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清理、整合、关停、注销等工作。截至目前,将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监测,并督促各单位按照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要求做好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县2020年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另外,上年结转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总计10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107件,其余2件申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在已答复的107件申请中,“予以公开”的53件,“部分公开”的7件,两者合计占总数的56.1%;“不予公开”的26件,占总数的24.3%;“无法提供”的14件,占总数的13.1%;“不予处理”的7件,占总数的6.5%;“其他处理”的0件。
2020年度发生有关本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6件,其中,“结果维持”的4件;“结果纠正”的1件;“其他结果”的1件。年内发生有关本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7件(其中4件复议后起诉),其中“结果维持”的4件,“结果纠正”的1件,“其他结果”的1件,“尚未审结”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县政府公文发布均填写《浦江县行政机关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明确公开属性,按时公开。加强解读回应,真正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规范,采用图标、图解及视频等多样的形式。全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7篇。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做到当年依申请公开信息,除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外,可公开尽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针对公开过程中出现的主体不明确、范围不清等问题,制定了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县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旧版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现实需求,2020年开展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同步推进网站信息资源库改造工作,助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五公开”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优化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等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升信息查找的便利性。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2020年,“浦江发布”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455条,“浦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72条。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发挥政务公开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的作用。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查阅、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引等服务;在显著位置摆放政务公开标识,并配备联网电脑和自助设备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办事自助申请等服务;设置专门政策办事阅读区域,为办事群众提供最新的惠民利企政策和办事服务指引;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省市县最新政策及解读、图解和新闻等,开设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区,提供全天候的政策查询,办事服务。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大厅、省级以上功能区(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村(社)、医院、商圈等公共场所共配备政务服务自助综合一体机供办事群众办理查询办事指南、政策公开以及网上办事自助申请等事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指导各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印发《浦江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浦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浦江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组建专项工作钉钉群,要求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落实人员责任。全面及时监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通过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绩,压实部门责任。积极开展第三方测评,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无 | 无 | 无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27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70 | -119 | 7458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50 | 1634 | 69166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31 | 1972 | 8535 |
行政强制 | 151 | 8 | 104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16 | 283671225.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6 | 10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3 | 5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5 | 2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6 | 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1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07 | 0 | 0 | 0 | 0 | 0 | 10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要求、时代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巩固,各试点领域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便利性离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有一定距离,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公开的创新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专业化水准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学习先进县市区的工作经验,完善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机制,在试点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域,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产品。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培养,落实转岗交接和岗前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提升培训效果。四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完善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五是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以督查促整改,压实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