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30000/2021-3432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1-02-01 | 主题分类: | 经济管理,商业、贸易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总体情况
2020年,浦江县经济商务局按照上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工业政策、政府动态、党风廉政、党建工作等各类信息17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0件,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5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0全年未收到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
2020年,在诗画浦江APP共计发布85条信息,主要涉及局工作动态、业务科室重点工作以及政策解析。
(四)政策解读。
重点围绕工业经济和商贸领域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关联同步,并用简单易懂的形式,多渠道进行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向。2020年我局通过经济商务局网站发布了2个政策解读,包括《浦江县广交会展位分配及管理办法》以及《外商投资法》,为企业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提供了重要手段。同时,通过诗画浦江以问答的形式发布了《我县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法律问题解答》,助力我县外贸企业走出疫情影响,提振发展信心。
(五)回应关切。
我局始终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聚焦工业政策、复工复产等热点问题,加强主动回应工作。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政策咨询,但当面咨询、电话咨询量非常多,本着可以公开的及时告知,不应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的原则,尽心尽力做好解答服务。
(六)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纪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业务科室之间联系,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信息,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公众对这项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浦江县经济商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