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70000/2021-42522 | 文件编号: | 无〔2021〕61号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异地交叉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队、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激发队伍活力,实现问题查漏补缺、工作互拼互助、经验取长补短,扫清执法盲区,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异地交叉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12日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异地交叉检查执法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激发队伍活力,打造执法规范、业务精通、担当有为的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异地交叉检查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组织各执法中队每季度不定期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执法,对异地辖区的各类执法事项开展工作检查、问题交办、现场执法,实现问题查漏补缺、工作互拼互助、经验取长补短,扫清执法盲区,提升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执法模式
(一)检查时间
每季度不定期开展4次,每次时间为1天(可分两天完成),每季度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人员
分平原片区(城区5个中队+东部5个中队)和西部片区(西部7个中队),平原片区中队每次安排2名执法人员、2名辅助队员参加;西部片区中队每次安排1名执法人员、1名辅助队员参加。
(三)检查内容
检查17个执法中队辖区范围内所有已划转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围绕违法建筑、建筑垃圾、犬类管理、垃圾分类等工作。
(四)检查流程
1.组织实施:每个执法中队为1个检查小组,由综合执法科统一安排,以轮流方式确定检查对象。特殊情况需临时组织交叉检查执法的,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执法的局领导直接指定人员安排实施。
2.交叉检查:
(1)各检查小组在向综合执法科报备后自行开展实地检查(被检中队不能陪同)。被检中队为平原片区的,检查中队每次检查至少交办6个问题,其中至少2个符合立案查处条件;被检中队为西部片区的,检查中队每次检查至少交办3个问题,其中至少1个符合立案查处条件。
(2)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证据材料容易灭失的,检查中队可当场查处;证据材料不易灭失的,在取证保存后移交被检中队。
(3)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执法的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汇报。
3.问题交办:检查中队在检查结束当天制作《交叉检查执法问题整改清单》(附件)移交被检中队和综合执法科各一份,用于案件查处的相关证据材料可另附文件直接移交被检中队,被检中队对照完成整改、查处。
4.整改反馈:被检中队需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完成问题整改、查处,并填报整改后的《交叉检查执法问题整改清单》上报综合执法科。督查科、综合执法科对检查情况、问题处置结果进行核查。
三、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后,对各中队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交叉检查执法过程中,中队办理新类型案件或具有典型意义案件的、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疑难问题的、某一领域工作成效显著提升的,将对检查双方中队进行全局表彰;在交叉检查执法过程中,不得存在通风报信、弄虚作假、人情执法、敷衍塞责等违规违纪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根据纪律要求严肃处理,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坚决移交。
附件:交叉检查执法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交叉检查执法问题整改清单
检查时间: 检查中队: 被检查中队:
序号 | 问题描述 | 问题照片 | 整改照片 | 查处情况 |
1 | (地址+问题) | (办案中队+立案号或决定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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