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专委办、县有关部门:
根据9月7日全市维稳视频会议精神和《金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21〕15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临近中秋、国庆,人流、车流、物流将急剧增加,安全风险隐患日渐突出,管控难度加大。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以及各专委办、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领域、全覆盖、无死角,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紧盯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要结合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较大”攻坚战等专题专项工作部署,针对当前形势和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城市建设领域:全面开展城乡危旧房安全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各类城乡房屋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着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建筑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抢工期、超能力作业行为。着力强化工地消防安全检查,严格工地动火作业规程执行,严格落实农民工板房、工地食堂等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开展防范路面塌陷安全专项整治,以地下空间开发项目、供水及燃气管线为排查重点,严防路面塌陷事故发生。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住户燃气定期排查检查力度,严查餐饮娱乐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严格依法整治违规自建燃气行为。(由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安全专委办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
(二)消防领域:要继续推进“两房一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违规住人清理、防火分隔改造等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治成果。要全面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影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监管,严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通等隐患问题。要坚决遏制企业火灾多发势头,加大检查力度,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聚焦喷涂行业、环保设施等重点问题开展精准治理。要以出租房、长租公寓、员工宿舍、住宅小区、农村民房为重点,专题开展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大功率电器使用不规范、防火分隔不到位等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网格员、护村队、巡防队等力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由消防安全专委办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
(三)道路交通领域:要深入实施“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严格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措施。要立即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要抓好节前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格“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和高落差路段的交通安全排查治理,落实技防、物防和人防措施,确保9月底前完成省、市级道路交通挂牌督办隐患整治销号。要强化路面巡查,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皮卡车、农用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载客、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由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委办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
(四)危化品及矿山领域:持续深化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危化品运输“铁拳”整治,深入组织开展涉毒工业气体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作业管理规定。要全面组织矿山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严查机械设备、运行车辆检维修情况和人员教育培训。(由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安全专委办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
(五)工贸企业及特种设备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涉爆粉尘、喷涂、有限空间等“三场所”以及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两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扎实开展“一厂多租”企业安全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监管,实施特种设备领域数字化监管提升工作。(由工商贸、产业园区和市场监管安全专委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配合)
(六)文旅领域: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家乐、景观园等短途游乐项目安全现状检查。要立即组织开展各类景区、宾馆、影剧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和演练等内容。要集中开展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监测和维护,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要全面摸排热气球、玻璃栈道、玻璃滑道、悬崖秋千、高空滑翔等城市文旅新业态底数,细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由民政、农业农村和文旅安全专委办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
三、明确进度要求,全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以及各专委办、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大检查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要通过开展企业自查、乡镇(街道)、部门联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严格闭环整改。9月15日前,各专委会主任要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严格督促工作落实。
(二)组织一次形势分析。9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以及各专委办要对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力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一次交办攻坚。9月15日前,要集中梳理一批重大安全问题隐患,采取挂牌督办等有效形式,逐一攻坚闭环销号。
(四)开展一次督查检查。9月15日前,县平安办、县安委办将根据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组织开展一次工作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组织一次整治工作回头看。9月30日前,要对之前的督查检查结果、形势分析情况进行回头看,看专项整治、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看责任主体、推进措施是否明确。通过“回头看”找差距、找不足、打基础、抓落实。
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实施工作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信息,并于每日16时前通过浙政钉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日报表》报至县安委办,联系人:张鑫。
附件: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日报表
浦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附件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日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行业领域 | 排查整治问题隐患 | 执法处罚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
排查生产经营单位 (家次) | 发现问题隐患(项) | 已整改完成(项) | 其中:重大隐患(项) | 整治完成(项) | 整改率(%) | 关闭取缔(家) | 停产整顿(家)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家) | 处罚罚款(万元) | 追究刑事责任(人) | 单位(家) | 人员(人) | |
1.道路交通 | |||||||||||||
2.工贸企业 | |||||||||||||
3.建筑施工 | |||||||||||||
4.危化品 | |||||||||||||
5.文旅场所 | |||||||||||||
6.消防 | |||||||||||||
7.燃气 | |||||||||||||
8.矿山 | |||||||||||||
9.特种设备 | |||||||||||||
10.其他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填报数据为9月8日以来的累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