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21-3467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信息科(政务公开科、督查科) | |
生成日期: | 2021-01-2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40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411374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浙政办发〔2020〕20号、浦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在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本机关在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展示本机关职能信息、内设机构信息等。2020年,主动公开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9件。同时,利用重点领域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六稳’‘六保’”等专题专栏做好民生实事、社会关注话题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41条。
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在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新媒体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浦江县政务新媒体矩阵,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政府系统内各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关停、注销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主办单位定时完善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上的信息,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营政务新媒体。截至目前。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均已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监管范围并积极做好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全年共收到24件,涉及复议2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5件,无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针对公开过程中出现的主体不明确、范围不清等问题,制定了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审查、动态调整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县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旧版县政府门户网站已再不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需求,2020年开展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同步推进网站信息资源库改造工作,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指导各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印发《浦江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浦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浦江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组建专项工作钉钉群,要求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落实人员责任。积极开展第三方测评,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无 | 无 | 无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43136357.7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4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5 | 0 | 1 | 0 | 0 | 0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要求、时代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的复制推广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创新意识不强,公开的形式要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办将继续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更好地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培养,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完善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