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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D170000/2021-3423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综合信息指挥室
生成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乡镇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浦江县檀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9 15:09 浏览次数: 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

根据委部署,2020414日至630日,委第巡察组檀溪镇大元、廿七都、赤岩、会龙、下宅等5个村进行了巡察。724日,委巡察组向檀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檀溪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组反馈后,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认真组织,细化整改措施。镇党委专题传达学习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逐条对照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强化跟踪督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督促检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积极把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努力把巡察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 

 截至目前,33项整改任务中,30项已整改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政纪处分5人,警示谈话3人,提醒谈话14人,警示谈话3人,提醒谈话14人,限期整改9人,通报批评1人,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12。共清退、追缴资金0.535万元,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2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乡村振兴知识的学习,加强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二)檀溪镇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檀溪镇加油站、九母岛坡地村镇等项目,让村获得更多分红收益。

(三)发挥“党建+乡村振兴”作用,各村根据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挖掘乡贤、人才资源,做好寺前村文旅项目、潘周家水上乐园等重点项目,实现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的成果转化,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二、关于“民生实事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相关村村干部,加快民生实事的推进落实。

(二)各村对2020创业承诺推进情况进行了自查,对今年不能完成的创业承诺项目说明情况。

(三)镇人大每月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通过现场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民意。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分管领导不定期向镇人大主席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进度。

三、关于“民生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0年新增下宅、城头、会龙等5个村文化礼堂建设,实现13个行政村文化礼堂全覆盖,各村每日开放村居家养老中心、农家书屋村文化礼堂等地,让村民参加娱乐活动。

(二)相关村克服无村集体的公共场地、无建设用地指标的困难,结合2021年村级规划调整,统一设计新建办公室和篮球场。

(三)镇人大每月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通过现场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民意。

四、关于“村两委议事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联系领导召开村两委会议,明确周二办公例会制度,村两委会议必须全体两委成员参加,议事表决事项全体两委会成员讨论通过,保证严肃性,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二)8月、9月的主题党日,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浦江县小微权力清单(试行)》,强调重大村级事项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三)9月镇纪委联合党建办抽查村务会议记录本查看村两委议事程序,未发现问题。

五、关于“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大会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8月、9月的主题党日,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浦江县小微权力清单(试行)》,强调重大村级事项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二)各村学习《檀溪镇村级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上报村自建工程根据规定手续办理到位,不能以村两委会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

(三)镇纪委联合党建办抽查村务会议记录本查看村两委议事程序,暂未发现问题。

关于村干部履职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联系领导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村干部从严管理八条铁律》等文件,强化村干部纪律意识,重申财经纪律。

(二)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严格报销程序。

(三)8月、9月主题党日,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树立规矩意识。

七、关于“村干部占位不尽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分管领导召开村两委会议,做好村干部工作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本职工作要认真完成。

(二)各村两委组织学习《浦江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试行)》《檀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履职意识。

(三)各村开展村干部履职自查,党建办按《檀溪镇村干部履职考评实施方案》进行考评,对4名长期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村两委干部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八、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相关村主职干部,改进工作作风。

(二)各村两委组织学习《浦江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檀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强调重大村级事项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务实工作作风。

(三)镇纪委联合村镇建设办、农业发展办(三资办)进行督查,抽查村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情况,暂未发现问题。

九、关于“变相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退回发放在补贴

(二)820日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各村党员参加本村党支部大会及志愿服务活动一律不发放补贴。

(三)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监委会主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签字把关,镇三资加强农村补贴发放的审核力度。 

(四)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2017年以来各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清查会议补贴发放情况,暂未发现违纪问题。

十、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相关主职干部,强化议事规则,严格“五议两公开”制度程序议事,不得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

(二)相关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村干部误工补贴提高的决议。

(三)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四)业发展办(三资办)对2017年以来各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清查发放津补贴情况,暂未发现违纪问题。

(五)8月以来村报账员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公开唱账,通报上月的收支明细。

十一、关于“违规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已退回会议补贴3600元。

(二)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严禁违规发放津会议补贴。

(三)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2017年以来各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清查发放会议补贴情况,暂未发现违纪问题。

(四)8月以来村报账员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公开唱账,通报上月的收支明细。

十二、关于“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已退还误工补贴1000元,并作批评教育

(二)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月主题党日各村党员干部学习明确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监委会主任除工资外,不得领取村误工补贴。

(三)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明确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四)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2017年以来各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清查发放津补贴情况,暂未发现违纪问题。

(五)8月以来村报账员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公开唱账,通报上月的收支明细。

十三、关于“重复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以退回重复领取补贴50元。

(二)8月主题党日各支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村干部不得重复发放补贴。

(三)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镇三资加强农村补贴发放的审核力度。

(四)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2017年以来各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清查重复发放补贴情况,暂未发现违纪问题。

十四.关于“专款未专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将专款专用的资金退回到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账目。

(二)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明确严格专款专用。

(三)镇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加强审核力度,按照《浦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檀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入账报账,做到专款专用。

十五.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召集村民代表开会,对事项进行会议表决,完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补齐经手人签字;根据原始凭证补签合同。

(二)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规范财务报销、要票据齐全、经手人签字。

(三)约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要求加强审核力度,按照《浦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檀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入账报账,票据不全的不予以支付。

十六.关于“现金坐收坐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原支部书记、村监委会主任3人作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原村主任停职处理

(二)各村引以为戒,对本村店面、农田、山林等租赁手续开展自查,对手续不完善的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同时做好相关合同、凭证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将租金纳入村集体账户统一管理。

(三)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要求各村认真遵守财经纪律,按照《浦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檀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入账报账,不得发生现金坐收坐支行为。

十七、关于“白条子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两委会议作出强调,要求财务报销要有正式发票,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经手人签字后交于镇农业发展办(三资办)。

(二)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要求各村遵守财经纪律,规范报销流程,不得发生“白条入账”情况。

(三)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及时公开财务,提高村级财务透明度,从制度上杜绝“白条”入账。

(四)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加强审核把关严控“白条入帐”,按照《浦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檀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入账报账,要对每张入帐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规范原始凭证,非正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现象的发生。

十八、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相关村主职干部财务报销杜绝现金支付,按要求实施支付转账。

(二)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各村2017年以来有无大额现金支付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

(三)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要求各村。按照《浦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檀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入账报账,杜绝现金支付,按要求实施支付转账。

十九、关于“工程未经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村主职干部,要求以后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范村级工程施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9月镇村镇建设办对村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1次,要求各村严格控制村级自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檀溪镇村级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三)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每月上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每月报告单》,对村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二十、关于“补造工程招投标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村主职干部,要求以后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范村级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9月镇招投标中心对村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1次,规范招投标流程。

(三)9月镇纪委联合城建办、农业办等对村工程进行抽查,暂未发现问题

二十一、关于“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村主职干部,要求以后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范村级工程招投标,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每月上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每月报告单》,对村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三)9月镇纪委联合城建办、农业办等对村工程进行抽查,暂未发现问题。

二十二、关于“工程变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村主职干部,要求以后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范村级工程招投标,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9月镇招投标中心对村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1次,要求各村规范招投标流程、工程变更手续到位。

(三)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每月上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每月报告单》,对村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四)镇纪委联合相关科室不定期对村工程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村进行通报并要整改到位。

二十三、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村主职干部,要求以后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范合同签订,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9月镇招投标中心对村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1次,要求各村规范招投标流程、严格合同签订。

(三)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每月上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每月报告单》,对村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四)镇纪委联合城建办、镇农业办等对村工程进行抽查,暂未发现问题

二十四、关于“预付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以白条子形式支付的预付款,手续到位,现在已经补开发票交给镇农业办(三资办)。

(二)约谈村主职干部,要求以后严格按照支付款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

二十五、关于“集体资产失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召开村两委会议针对8户村民占用置换房屋情况,明确处置办法,收回老房子,目前房屋设置标识牌,收归集体所有。

(二)各村开展违章建房分类处置自查自纠,排查是否存在类似情况,暂无发现问题。

(三)镇纪委联合村镇建设办抽查分类处置房屋情况,暂未发现问题。

二十六、关于“租金未及时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相关村、现任主职干部,禁止以后再出现此类情况。

(二)各村引以为戒,对本村店面、农田、山林等集体资产租赁手续开展自查,并按时将租金纳入村集体账户统一管理。

(三)加强村监委会主任、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监督作用,促进村集体租金收入按时入账。

(四)镇纪委联合农业发展办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村通报批评。

二十七、关于“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村主职干部,督促其履职尽责,投入更多精力到村里,为村谋事干事。

(二)9月农业发展办开展村主职干部培训1次,培训乡村振兴相关知识。

(三)党建办加大考核力度,将履职尽责情况和年终考核绩效挂钩,划分考核等次。

二十八、关于“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村主职干部,加强对村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

(二)利用主题党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8月、9月主题党日,各村支部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树立规矩意识。

(三)结合好家风活动,各村年终进行述职、民主党员评议,评选优秀党员,对一星党员进行教育整转。

二十九、关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村党支部排摸上报可不列入参会人员的“五类人员”党员名单,对这类人员采取送学上门方式;根据《檀溪镇外出党员管理制度》上报符合条件的外出党员名单,由支部委员定点联系,每月发送学习内容。可正常参加组织学习的党员,保证每月党日活动的参会率达85%以上。

(二)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学习,镇党建办每季度对请假党员、每半年对外出党员举行一次集中补课,开展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

(三)组织各村支部排摸,对无故长期不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镇党校,接受教育整转。

(四)对于长期不方便回村参加学习、履行义务的党员,经党支部上报,报镇党委备案后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工作地或居住地。

三十、关于“党员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8月、9月新吸收预备党员2名,2名皆为35周岁左右,优化村党员结构。

(二)严把入党源头关,吸收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年轻同志,每村储备1-3名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若干入党申请人,2020年以来,我镇各村党支部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5名,其中35周岁以下5名。

(三)镇党建办对全镇各村党支部开展清查,已不存在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通过大范围寻找、多渠道发现、宽领域举荐等形式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招才”,在党内外集中推优建立后备人才库。

三十一、关于“公开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村民账务明细公开存在的问题,将每一笔账目记录清楚,并将具体的明细账目进行公开,村民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答疑。

(二)9月农业发展办(三资办)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开展三资报销等业务培训1次,要求明细账目做账要清楚。

(三)8月主题主题党日,报账员进行公开唱账,将一月来的收支明细通报给党员和村民代表

发挥村民理财小组作用,若村民存在对账目的疑问,可以向理财小组或者镇三资提出疑问 ,由村报账员及镇三资管理中心人员进行解答。

三十二、关于“公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村两委对照“三务公开”要求,立即更新公开栏,撤除过期内容,且明确村组织委员负责公开栏内容更新,保证党务、村务、财务及时公开,确保时效性。

(二)镇党建办将村务公开纳入村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考核,对在村务公开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开展工作的个人要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镇纪委联合党建办、农业发展办成立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暗访等方式,进村检查公开栏,对各村公开栏公示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进行督查。10月底抽查3次,暂未发现问题。

三十三、关于各村对档案资料保管不够重视,村会议记录、工程资料等档案缺失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遗失支部活动手册、村务记录本进行查找,确认遗失,并由原经手人作出情况说明。

(二)村落实村报账员担任档案管理员,村会议记录、工程资料等重要档案资料一年一归档。

镇档案室组织各村开展档案培训和档案管理自纠自查,13个行政村2017年以来的村务会议记录本、支部活动手册等重要档案资料已统一装订保存。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过程中,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识到抓落实到位才能有治理成效,目前的整改结果与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下一步,檀溪镇党委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在前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二是标本兼治,全力构建管治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治本,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果。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扎实推进我镇各项重点、中心工作。三是从严治党,全面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把反腐倡廉措施和要求渗透到“醉美檀溪”各项建设中,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狠抓“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393183,邮政信箱:浦江县檀溪镇寺前村檀溪西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