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50000/2021-3039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1-01-2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完善基本标准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一)政务公开情况
本单位在“浦江县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件,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注销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政务信息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通过信函发起,收到的4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部分公开信息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1件。2020年,本单位无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下属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平台保障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建设局网站的更新调整和数据搬迁转移工作,主动积极、按时按规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及信息。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本部门基本公开目录和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一级、二级栏目,并积极对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及时迁移相关信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迁移,补齐2020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每个子栏目下信息录入正确,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各项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等的政策动向。三是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发布《浦江县建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对本单位已公开的政务信息、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机构介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内容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全年无信息公开方面投诉处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信息公开目录仍需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布形式较为单一,民生领域、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开不足。
下一步,本单位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针对问题抓推进,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主动抓的工作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内容,细化规范化信息目录,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文字+图片”、“文字+视频”、“一图解全貌”等多种方式加大解读文件、指导办事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好操作的方式公开信息,增加公众知情权,深化政民互动,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提升信息工作能力。积极与市局对接,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工作经验,提升政务工作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以更优工作流程、更深工作融合,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