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90000/2021-3025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法规科) | |
生成日期: | 2021-01-21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区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0年,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和“无证明城市”改革,推进“互联网+执法”,加强民政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法治民政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了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
(二)带头法治学习。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学习、夜学会议、法律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慈善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线上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宣讲,营造党组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
(三)落实法治责任。制定出台《2020年度全县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浦江县民政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方案》,完善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党组对法治民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线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法治工作格局。6月,县民政局召开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根据自身职能,细化任务及相关措施,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会议强调,要加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法执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监督制约,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局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从源头上筑起廉洁防线。实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一把手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审批(执法)事项五不直接分管,健全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同时,将所有服务项目和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部门预算决算等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及时公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地名命名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诗画浦江app、《今日浦江》、《阳光热线》、8890等媒体平台,向群众解读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将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在乡镇(街道),接受群众监督。
2.深入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严明我局在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重要的责任,并抓好落实,严肃选风选纪,坚持严字当头,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选举歪风邪气一律从严从重打击,确保整个选举依法公开、规范有序。二是高度重视换届试点工作的政策研究,确保依法合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出台相关文件资料,对全县15个乡镇244个村社深入开展全方位研判分析,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三是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确保工作又稳又好展开。截至12月7日,全县15个乡镇(街道)所有村社(227个村、17个社区)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共选出村居名委员会成员1120名,其中村(居)委会主任244名;243个村社书记、主任全部实现“一肩挑”。选民参选热情高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平静安静、风清气正,完成了既定的目标。
3.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全县244个城乡社区全部修订完善了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并举。推进好家风建设,建立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二是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建立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和登记机关负责人双重审核把关制度。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参加年检合格率100%。加强现有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对现有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四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4.结合实际,抓好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贯彻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慈善法》,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积极参与防控,规范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管理等工作,形成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200余家社会组织通过宣传动员、排查管控和捐款捐物等形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超过20家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派出专业社工及志愿者2000余人次,通过提供心理社会支持、链接资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形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服务时长超过1.6万小时。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捐赠款物行为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管,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配合各级纪检部门、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假借募捐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5.加强制度创制,增强民政标准化建设。2020年县两办出台了《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浦委办发〔2020〕2 号),开展了专职社区工作者核编、转任、公开招聘等相关准备工作。2020年6月出台了《浦江县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减免和奖补办法》,完善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为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振兴浦江乡村经济提出了民政方案。2020年10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浦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浦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6.加强管理,规范清理规范性文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制发程序,防止乱发文件,统一补正规范性文件报审资料格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邀请我局的法律顾问浙江月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晨骞参与审查。二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每2年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清理地规定,县民政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切实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实效性、合法性,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经清理,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被废止。
7.加强民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互联网监管数量与质量。今年以来梳理省库中民政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90项,执法检查共23次,其中双随机抽查20次,专项检查1次,即时检查2次,掌上执法率达10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抽查事项共3项,覆盖率达100%;到期抽查任务有10项,任务完成率为100%;应用信用规则率为83.33%。根据《浦江县民政局2020年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计划》《浦江县民政局2020年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我局抽取了20家社会组织,现已完成纸质和实地检查,发现其中9个组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完毕。实际抽取养老机构2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养老机构1家,检查后均未发现问题。二是稳步落实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民政服务“码上办”为统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根据“政务服务2.0系统”办事指南的标准化要求,全面开展民政系统办事事项的梳理和整改,基本完成了8个“涉跑”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事项占比达到90%以上。实施民政服务“码上办”,实现了业务办理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平台的对接,完成12条线民政服务“码上办”方案初步落地。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民政执法的一系列规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市民政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有效促进案卷质量的提高,同时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培训和检查,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案卷,开展评查。
8.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每月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机构负责人召开职工会,传达各级各部门重要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印制民生政策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免费向群众发放,内容涉及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通过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民政工作量很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力量不足,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
四、 2021年度计划和措施。
1.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 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3. 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
浦江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