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40000/2021-2997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1-01-1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第二部分 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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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件数 | 罚没金额(万元)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297 | 297 | 0 | 0 | 0 | 0 | 0 | 20585 | 356 | 0 | 0 |
说明:
1.“行政许可”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的数量,其中:教师资格认定195件,营利性校外民办文化课程培训机构102所。
2.“行政给付件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件数为“学生资助”的人次。
3.“行政确认件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数量,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115件,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核发100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141件。
第二部分 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为全面深化法治浦江建设,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根据《金华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定(试行)》精神,将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浦江县教育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自觉将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政策法规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全局工作一盘棋,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工作目标、加强过程督查、定期研究问题。各科室根据业务范围和主要工作职能,履行相应的依法行政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执法普法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定期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以及县司法局的执法培训,着力提高我局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执法水平。
三是深化法治阵地建设行动。把法制教育列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办学行为文件学习。目前,全县所有中小学均配备一名由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兼职的法治副校长,各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在学校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大力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2020年,共开展“法律进校园”讲座4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0多份,解答现场咨询100余次。
二、抓行政检查,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新浦江人实行“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首批优质民营企业高管子女 15 人、规上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 19 人已经分别就读于城县优质学校和乡村公办学校;首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录取,2所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共派位录取731人。
二是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积极落实《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准则》、《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准则》,开展中小学违规补课专项督导,严格规范治教、治校和从教行为;根据《浦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考评细则》,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和讨论,将教师教学行为和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和年度教师岗位考核。
三是加强培训机构管理。2020年我局对县域内中小学文化课程培训机构相继开展了暑期督查专项行动,采取“横向部门联合,纵向县域联动”方式,按照双随机检查工作原则,随机抽查了12家校外培训机构,并对其开展了联合掌上执法。通过实地查看,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办学场地安全、是否存在职教师任教,参与有偿补课等内容,积极巩固我县中小学文化课程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四是巩固联合执法成效。为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2020年我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及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检查、校园安全督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各类整治排查15次,安全培训30多次的;各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别开展自查260余次,排查报送各类安全隐患50处,整改到位50处。
三、抓行政许可,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依法审批办学资质。作为我县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的审批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强化信息公开、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办理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共同加强对文化课程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到2020年底全县经审批通过的民办幼儿园有59所;校外民办文化课程培训机构有102所(其中:注销1所)。
二是依规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分春秋两季向社会公示《浦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0年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接受咨询280人次,受理210人,其中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35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114人,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6人。
四、抓阳光政务,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一是完善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遵循“事前调研、事中讨论、事后征询、集体决定”的原则,增强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聘请浙江弘哲律师事务所金海莹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核、必经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流程,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仲裁、信访等涉法事务,审查把关合同合法性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共计11次。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情况,
二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市县关于“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推进本系统工作改革,明确28项教育权力事项办事流程、材料目录,完善网上事项库,实现网上申报、数据共享行政审批形式。截至目前,我局最多跑一次的网上办实现率、掌上办实现率、即办率、跑0次率均已达到100%,承诺时限压缩比率高达95%、办理结果提供电子证照的事项实现率都高达96%。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针对信访工作,我局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由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认真查处投诉和举报案件,全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2020年共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包括上级交办的)436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教育行政执法队伍薄弱。2020年,我局在编在岗公务员仅有14名,其余人员均为事业编制。虽然符合申请执法证条件的人员持证率达100%,但事业编制人员均无执法证,所以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偏少。
二是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金华市深化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中指出,浦江县教育局原行使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权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故我局当前暂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力,日常执法力度不强。
六、努力的方向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齐抓共管,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治素质。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上级开展的各类法制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提升管理人员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围绕“法治浦江”建设主题,开展“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整合利用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多措并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浦江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