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30000/2020-3107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0-09-2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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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地处浙江省中西部,自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立县,素有“书画之乡,文化之邦”之称。浦江县域面积920平方公里,辖7镇5乡3街道,总人口39.8万人。
近年来浦江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两山理论为指导,积极响应全面建设“美丽浙江”的号召,以四个全面试点县、“五水共治”为突破口,全力打造大花园、大景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中华环境优秀奖、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首届“浙江最具魅力新水乡”、“中国水晶之都”、“中国挂锁之城”、“中国绗缝家纺名城”等荣誉称号。
一、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生态质量保持领先
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浦阳江上仙屋出境断面水质均值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壶源江保持Ⅱ类水质,金坑岭水库、通济桥水库、仙华水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全县51条支流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五水共治”工作公众满意度居全省第一。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2%,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位居全市最低水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由于治水成绩突出,2016年全国水环境整治现场会在浦江召开,2018年捧获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2019年荣获中国环保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中华环境优秀奖,荣登联合国“地球卫士奖”颁奖舞台,被原联合国副秘书长索尔海姆盛赞是未来中国甚至世界的模样。
(二)生态经济不断发展
良好的生态优势逐步转变为生态红利和发展活力。一是深入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仙华山景区入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成功创建浦阳江国家水利风景区,神丽峡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冷坞花谷、上河诗人小镇获批国家3A级旅游景区,完成55个A级景区村庄创建提升,上山考古遗址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县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2.5%和24.7%。二是新动能加速成长。实现规上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2亿元,同比增长36.5%。新增“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110家,百川导体入选省工业强基工程支撑企业和省“百项万亿”重大制造业项目,亚星纤维入选省工业强基工程支撑企业。三是现代农业亮点纷呈。“浦江巨峰葡萄”荣获全国金奖,建成全省第一家葡萄出口基地并抢占新加坡市场,香榧种植成为全国林业基地基础建设典范,“悠然南山”田园综合体入选全省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
(三)生态基础不断完善
小黄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新建污水管网13.8公里,修复老旧管网9.9公里,完成农村公厕改造722座,获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省级优秀县。创建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个,成功承办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现场经验交流会,获评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县。完成城乡一体化管网延伸45公里、联片集中式管网延伸18公里、分散式供水村水质提升148个、“一户一表”改造4700户。杭温高铁确定浦江设站,351国道浦江郑家坞至联盟段公路和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建成通车,“山上浦江·美丽交通环”总里程达94.5公里,在全省率先实现建制村500米半径公交站点全覆盖,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示范县。
(四)生态格局不断优化
我县启动实施了“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以“一本规划”为统领,全面优化县域发展布局,到2020年底前完成浦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257平方公里,占行政国土面积的27.99%,成为驱动我县绿色生态发展的强劲倒逼力量。农业空间,全面落实耕地保护面积23.55万亩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8万亩的任务,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加工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平台。工业空间,突出区域联动和产业集聚,对腾退区进行合理规划,挖潜存量土地,盘活闲置土地,着力构筑产业空间新格局。城镇空间,按照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划定城镇扩展边界,以县城为发展核心,以黄宅镇、郑宅镇、岩头镇、虞宅乡四个乡镇为重点,形成“一核四点”的生活空间格局。
(五)生态满意度逐年攀升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万村景区化工程。茜溪绿道获评浙江最美绿道,马岭古道获评全国最美森林古道,浦阳江生态廊道入围世界建筑节景观类奖项。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个、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4个、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生态文化村2个,新光村入选全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完成2个省级绿色学校和2个市级绿色学校创建;完成3个省级绿色家庭、20个市级绿色家庭、105个县级绿色学校和5个市级绿色庭院的创建;大畈乡建光村成功入围浙江省十大特色体验地;浦江县翠湖治水主题馆成功创建第八批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完成六五世界环境日及浙江生态日宣传工作,成立全市首个生态环保基金及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社会参与环保公益事业积极性、主动性、参与度普遍提高。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统计,2017-2019年浦江县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分别为87.47分、90.60分、91.68分,在全省排名分别为第5名、第3名、第2名,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生态创建主要做法
(一)强化生态理念,全面推进示范区创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县于2017年全面部署创建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共计38个职能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工作组和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全面分解落实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良好推进机制。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我县始终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政策为驱动的创建思路,切实抓好规划、政策的编制实施工作,在前期编制实施《浦江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浦江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规划》、《“811”美丽浦江建设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生态保护规划的基础上,2016年启动《浦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5)》的编制工作,2017年8月正式发布实施,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同步落实到各专项规划,形成了生态文明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具体行动方案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和整体推进机制。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的重点内容,做到年初有任务下达,年中有督查,年终有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各类评优创先等密切挂钩。同时,坚持部门考核与乡镇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切实提高考核的约束力。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我县对各类生态创建活动的财政投入力度较大,并制订了生态建设激励政策,重点用于创建奖励、示范项目补助和宣传教育等领域,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充分调动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创建的积极性,建立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19年,全县投入资金5亿多元用于生态环境整治。
五是全面发动群众。借助电视、广播、横幅、LED显示屏等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同时发动党员、群众力量,实行“党建+全覆盖”制,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带动群众主动性,动员一切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中。以“6·5”世界环境日以及“浙江生态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倡导民众积极参与“美丽浦江”建设,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今日浦江》、浦江电视台、浦江电台等传统媒体以及环保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两山”理论,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要加快传统产业升级。联动推进“互联网+”“标准化+”“机器人+”,不断提升传统产业发展质量。推动浦江水晶产业量质提升,将水晶小镇作为推动水晶产业转型升级的最大平台和推动力,加快小镇客厅、总部基地、捷克风情街、物联网芯片产业园等建设。加快水晶废渣循环利用技术攻关,完成水晶烫钻行业质量提升规范。扎实开展绗缝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建立绗缝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替代再生纤维。引导企业强化产品设计和品牌建设,努力开拓国内市场。加快挂锁企业集聚入园,强化“机器换人”,推进挂锁产业智能制造,努力创建国家级挂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二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中资源要素重点培育半导体和5G通讯装备两大新兴产业,规划建立专业园区,加快推进芯片封装、百川导体等产业项目落地和英智光电3D玻璃二期项目建设,引导县内企业积极参与半导体和5G产业发展,努力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做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清洁能源及文化影视、休闲旅游等产业的培育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园建设,全面实施“快递进村”项目。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新一轮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加快入选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省级静脉产业创建类试点城市。积极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促进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全面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持续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
(三)坚持多措并举,强势推进污染治理
1.切实深化“五水共治”。一是生态治理体系保持领先,与诸暨市共同签订《浦阳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成为全省首批示范。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河长制,制定重点支流“一河一策”, 全力推进六大涉水行业整治,开展“碧水”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开展小微水体整治。通过实施摸底排查、筛查出的劣于Ⅲ类的小微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岩头镇洪家村首创的“生态洗衣房”模式得到省委书记车俊批示肯定。四是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强化农药化肥减量控害,2019年完成统防统治5.9万亩、绿色防控6.2万亩、农药减量3.2吨。五是启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经济开发区和三类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四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估。六是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面完成12个乡镇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率先实现了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100%全覆盖。
2.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在全市率先组建成立县级“蓝天办”。制定出台《浦江县“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重点任务月通报及专项督查制度。制定《浦江县蓝天保卫工作考核细则》,将大气治理与年度综合考核相挂钩。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大气走航监测常态化应用。启动VOCs走航监测设备,建立“点、面、域”VOCs走航监测体系,对污染物追根溯源,实现精准治污,并赴磐安开展化学品泄露应急监测,获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建设并投运2个黑烟车抓拍点和16座环境空气监测站,强化对大气治理的日常监管。三是推进部门联动推进气尘合治。制定了《浦江县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邀请《热点关注》栏目组全程参与拍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已完成40家重点行业企业单位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2个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工作。二是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在全县建立16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12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完成162个农用地土壤点位检测工作、境内49家土壤污染重点源遥感核实工作、 27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 、10家污染地块的动态排摸及信息录入。三是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出台《浦江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45家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存量清零”。
4. 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深入实施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常态巡查、有案必查。2017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987人次,检查企业4485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3人,追究刑事责任3起10人。开发区一企业偷排含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酸性废水,涉案6人被刑拘,成为我县自“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查处的单个案件刑事拘留人员最多的案件。不断提升信访办理水平,完善“五个第一时间”信访处置机制,坚持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处置到位。不断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全县重点污染源“一厂一档”制度。制定出台《重点企业环境保护第三方“体检”管理办法(试行)》,有机结合并运用第三方“体检”成果,顺利完成全县第一批18家企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
(四)勇于破题争先,积极探索机制体制创新
1.建立健全环保督查督政制度。深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一批环境突出问题,确保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不反弹。2017年我县41个信访件和重点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召开各类推进会27次,县领导调研督导37次。2018年制定《浦江县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组织开展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发现并交办问题33个,现已全部圆满完成。
2.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改革。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各类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17年44家次企业参加排污权竞拍,有12家次企业竞拍到排污权指标。深入实施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 完成开发区、水晶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并于2018年5月31日正式实施,改革区域内80%以上企业享受环评登记降级、免于环评审批等改革成果。
3.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出台《浦江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追责。除建立较长周期的回溯追责机制外,还要从专业性角度,强化对涉及环境生态方面项目的科学论证和评估工作。结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具体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在责任追究中实行多元主体多层主体的参与和问责。
4.落实第三方治理制度。加大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力度,出台《浦江县“环保管家”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制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手册,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或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造成污染的,责令其进行环境治理和恢复。对拒不执行有关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环境治理和恢复指令的,责令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
5.健全生态补偿投入机制
积极探索跨县市区的浦阳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成《浦阳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案》、《浦阳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监测方案》编制,2019年与诸暨市签订浦阳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协议补偿资金额度为每年1600万元,其中:浦江、诸暨两地分别出资800万元。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浦阳江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流域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
三、生态建设下步方向
近年来,我县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和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但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望,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浦江将继续坚持以“两山”理论、习近平新时代治国理念为指导,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下阶段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满意度。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深化“河长”“湖长”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剿灭劣V类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协同抓好“水、气、土、固废”治理,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决不把污泥浊水、违法建筑、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加快推进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
2.强势推进绿色经济发展。严格能源“双控”,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深入推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持续开展自愿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切实转变线性发展方式,强化资源能源节约,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绿色可再生能源,严格实施用水总量管理,着力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持续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有效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推进产业转型,进一步深化“腾笼换鸟”。全面实施规模以上企业和用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综合评价,率先开展“标准地”探索。
3. 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整治提升水晶产业,引导水晶企业更新技术,推动水晶产业实现清洁化生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按照“经济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积极培育3D玻璃、半导体、书画文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加快低碳农业、循环农业、观光农业发展。
4. 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矿山等“绿色细胞”创建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典型培育,确保生态示范创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加强生态创建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核,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形成生态创建的长效机制和品牌效应。
5.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及时推送生态环保、示范县创建信息,协调有关媒体播放生态宣传视频短片,印刷发布生态宣传海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民关心、关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深知创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高昂的斗志,牢记使命,抢抓先机,为建设“水晶之都、田园新城、诗画浦江”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