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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
发布日期:2020-05-14 10:14 浏览次数:

申请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

        (三)申请人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情况,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或租赁情况,企业工商登记和资本结构情况的说明;

        (四)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办法》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