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90000/2020-1407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2-2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19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金华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县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根本措施来抓。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法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内设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2019年,结合新的“三定”方案,在局办公室增挂了政策法规科,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排出计划,党组与科室、下属单位签订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书,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同时,与浙江月泉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二)重视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政系统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依法做好各项民政工作,2019年建立完善了民政行政执法各项基本制度。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法制办文件精神,有效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直达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三)深化教育宣传,切实提升懂法守法意识。
一是深化“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宣讲团到各镇、街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慈善法》的宣讲。二是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周、6.19救助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在县文化广场举办大型便民服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还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等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大力开展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以村社政务公开栏为阵地,对婚姻有关规定、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收养条件、服务咨询电话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收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19年我局重新对《浦江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进行修订,对涉及民政业务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党组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2.严格把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4项,严格执行了窗口受理,科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一是严格对照目录,根据省厅“八统一”要求,逐项核对省厅目录,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坚决取消,实施行政许可,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规定程序进行并做好事后监管工作。二是将行政许可各事项,根据省厅“八统一”要求在网上以及局机关、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服务窗口单位办公场所予以公示。并下发各乡镇365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参照执行。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积极组织民政干部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民政政策法规培训班,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加强民政执法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截至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证人员10人,其中2019年新取得执法证人员3人。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及相关信息。二是接受外部监督。2019年我局接到人大政协主办件14件,会办件7件答复满意率100%。三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网上信访入口。2019年民政系统信访办结和满意率100%。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在浦江县政府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民政信息。2019年我局共公开信息319条。
二、依法开展各项民政工作
1.依法实行社会救助和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留守儿童年度复审排查及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加强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分类施保”,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770户 5628人,发放低保金3033.4万元;特困供养对象270人,发放保障金342.8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 4522人次,发放救助金347.1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5人。
2.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19年共年检社会组织255家,其中年检合格254家,年检基本合格 1 家,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76家,注销登记社会组织7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达到99.9%。二是开展互联网+政务监管“双随机执法”工作,充分利用钉钉掌上执法功能,共组织2019年度双随机执法抽查社会组织18家,掌上执法率达到100%。共督促3家社会组织定期整改,督促3家社会组织依法向民政部门注销。
3.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开展涉村(社区)机构牌子多、上墙制度多、职责事项多等“三多”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中共浦江县委办公室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减轻基层负担提升机关效能二十条举措><浦江县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十条举措>的通知》(浦委办发〔2019〕80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村(社区)机构牌子和上墙制度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共完成室外服务标识牌摘除数416块;室内功能室指示牌摘除数499块;下墙制度清理数1524条;宣传阵地整合数152块。二是多渠道加大福彩销售宣传,新建中福在线黄宅销售厅,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5200万元。三是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和整治;开展移风易俗、丧葬礼俗改革,在清明冬至开展“鲜花换香烛”活动,提倡绿色文明祭祀;大力推行以海葬、树葬、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等形式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四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2019年共计办理结婚登记 2317对、离婚登记 1019 对、补发婚姻登记证81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服务对象评议满意率达100%。四是稳步推进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2019年共命名道路32条,住宅区6处,整治清理不规范地名15处。
4.有序推进“最多跑一次”、“无证明”改革。一是全面梳理民政局158个权力事项,除婚姻登记、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外的150各权力事项均已完成掌上办、网上办;二是完成“婚育一件事”“身后事一件”“老年证无感智办”等为民实事,梳理完成“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工作”。三是完成社会救助等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和权力下放乡镇工作。四是全力推行“无证明城市”改革,2019年我局共梳理无证明事项34项,其中婚姻登记通过档案系统查询,“无证明”核验共计办件1370件;殡葬管理通过金华市“身后事一件事联办系统”共享卫健部门“死亡推断书”办件1368件。
5.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工作。2019年浦江县民政局共受理行政许可268件,予以行政许可268件;行政处罚1件,罚没金额3万元;行政给付51699件;行政确认18493件;行政诉讼1件;无行政复议案件。年末我局对268个行政许可案卷中抽取30个案卷组织评查,其中29个合格,1个基本合格。市民政局也抽取了2个案卷进行了各县市交叉检查,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政法规出台时间较早,随着形式的变化,已明显滞后于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执法需要,存在适当性和实效性问题,需根据当前新形式进行修订。
(二)民政法规政策众多,各科室之间的业务相对独立,存在各科室对自身业务法规相对熟悉,对其他科室的业务法规相对陌生的情况,造成在双随机执法中业务法规操作上不熟练的现象。
(三)民政工作量很大,行政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每年人均行政处罚办件量较少,办件水平相对较低。
四、2020年度计划和措施
2020年我局将根据《浙江省委 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以县法制办和市局的指导,提升民政政策创制力度,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2020年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特别是上位法已修改,与现阶段县级层面出台的相关细则相抵触的应尽快修改出台新的政策,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二是进一步细化民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保障民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加强民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浦江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