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询价采购操作指南 |
事项主要内容 | 浦江县政府集中采购执行环节工作流程------询价采购操作指南 |
受理机构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 |
适用范围 | 中心代理的询价集中采购项目 |
申请条件 | 1、采购目录内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
办理材料 | 1、经采购办核准和确认的《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2、采购单位与中心的协议、授权委托书及相关需求。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批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的相关材料;(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符合财政部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和第二款情形,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材料;(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三)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
办理流程(对外公布办理程序描述) | 1、采购单位在政采云上将委托协议或者委托单转至中心(注:①采购单位可直接跳过转委托协议,直接转委托单;②达到公开标准的,附批准同意资料; 2、中心编制询价文件; 3、采购人确认询价文件; 4、采购预算金额服务类和货物类达到300万元(含)以上,公告前组织专家论证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征求供应商意见(不少于3天),公告前组织专家论证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征求供应商意见(不少于3天); 5、中心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询价公告(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6、中心组织询价采购活动(1个工作日); 7、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报告》确认结果后,中心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询价结果公告;(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结果,中心在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结果); 8、中心和采购人共同签发《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9、采购人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中心见证采购合同。 |
服务相对人性质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依据 |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服务)时限 | 15天内完成 |
办事地点 | 金华市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308室政府采购科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14:0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多次数 | 1 |
电脑网上申报网址 | https://www.zcy.gov.cn |
联系电话(咨询) | 0579-88088931(政府采购科) |
常见问题解答 | / |
备注 | / |
信息来源: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