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办事指南 政府采购
【浦江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19-04-24 15:00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竞争性磋商采购操作流程

事项主要内容

浦江县政府集中采购执行环节工作流程------竞争性磋商采购操作流程

受理机构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适用范围

中心代理的竞争性磋商集中采购项目

申请条件

1、采购目录内项目;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办理材料

1、经采购办核准和确认的《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2、采购单位与中心的协议、授权委托书及相关需求。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办理流程(对外公布办理程序描述)

1、采购单位在政采云上将委托协议或者委托单转至中心(注:①中心在受理委托协议或者委托单前,采购单位需将纸质协议、授权委托书及相关需求送至中心;②采购单位可直接跳过转委托协议,直接转委托单;③达到公开标准的,附批准同意资料。);

2、中心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

3、采购人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金额服务类达到100万元(含)以上,货物、工程类技术复杂达到200万元(含)以上,公告前组织专家论证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征求供应商意见(不少于3天),公告前组织专家论证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征求供应商意见(不少于3天);

5、中心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不得少于10日,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中心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个工作日);

7、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确认结果后,中心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磋商结果公告;(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结果,中心在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结果);

8、中心签发《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9、采购人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中心见证采购合同。

服务相对人性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服务)时限

25天内完成

办事地点

金华市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308室政府采购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14:0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多次数

2

电脑网上申报网址

https://www.zcy.gov.cn

联系电话(咨询)

0579-88088931(政府采购科)

常见问题解答

/

备注

/


 




信息来源: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