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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品目归属证明(植保无人机)
发布日期:2019-04-22 14:41 浏览次数:
 附件4

品目归属证明(植保无人机)

生产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申报型号

 

产品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一、试点产品条件

条件项目

试点要求

实际值(由企业填报)

佐证材料名称

1. 飞机重量

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

 

 

2. 载药量

单旋翼15升以上,多旋翼10升以上

 

 

3.飞行参数

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

 

 

4.药箱

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同一机型药箱相同

 

 

5. 身份密钥

设计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凭操作人员身份密钥连接后方可操作飞行

 

 

6.飞控系统

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断点续喷等功能,支持厘米级定位

 

 

7.防护等级

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

 

 

8.避障功能

具有全天候避障功能,距离障碍物(直径≥2.5厘米)3米以外能自动避让

 

 

9.操控系统

配备全自主飞行作业和手动操控作业系统

 

 

10.电池及充电器

单台配备电池数量≥4组,并配备有一次可充4组以上电池充电器

 

 

11.满载悬停时间

单旋翼飞机药箱满载悬停时间≥6分钟,多旋翼飞机药箱满载悬停时间≥10分钟

 

 

12.传动模式

单旋翼尾旋翼采用轴传动(多旋翼不作要求)

 

 

13.RTK模块

是否配备RTK模块及附属设备,如有需列明配置清单

 

 

二、试点企业条件

1.管控平台

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

 

 

2.培训考核

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3.管理体系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服务中心

在浙江省境内设立售后服务中心,保证常用零配件供应和提供产品维修服务

此处填写服务中心具体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

 

注:上述企业填报内容均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信息来源:浦江县农机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