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19-0000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19-03-1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2018年浦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浦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40号,邮编322200,电话:84113749,传真:84127616)。
一、概述
2018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暂行办法》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要抓手,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狠抓载体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2018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98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部门权力清单374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9项;30个部门、2个园区公布了责任清单,公布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6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49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81项;推送并公布乡镇(街道)事项226项、村(社区)事项45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360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360项。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布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承诺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流程、收费情况、办理结果等,开通网上申报的事项809项,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办理过程网上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开我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及除涉密单位外全县80家职能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预决算信息进行细化,公开内容涵盖部门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等8张综合数据表,以及预算公开说明和决算公开说明,切实增强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和直观性。同时,扎实公开政府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701条,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各类公告信息1220条。
3.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全年发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各类信息2533条。全年进入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项目773项(宗、场),交易项目数和交易总额均创年度新高。建设工程进场交易项目365个,政府投资项目节约资金5.24亿元,节支率为12.84%;政府采购304次,节约资金8500万元,节资率为13.8%;产权交易59场次,总体增值3000万元,增值率14.41%。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6条,发布商品房预售公告信息27条,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信息16条。二是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165条,公开征地政策信息4条,公开征地信息67条。
5.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县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共65个,其中新建项目37个、续建项目28个;公开2018年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前期项目94个;公开2018年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类项目110个,其中续建类项目40个、新建类项70个;公开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53个,项目可研审批43个,初步设计审批68个。
6.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通过浦江教育服务公共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开了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政策、招生实施方案和教育服务信息689余条。坚持阳光采购,实时公布各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药械情况,全县5家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官方网站或微博微信,宣传卫生计生工作情况、便民服务措施及健康教育知识,发布医讯微博728条。及时公开披露我县2018年社会保险信息,通过官方网站或微博微信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创业创新政策汇编、企业用工信息等各类信息494条。
7.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突出“环境质量”“环境执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公众重点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方面信息378条、建设项目环评公示信息109条、行政处罚信息35条。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平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信息,抽检流通领域食品817个批次,其中11个批次不合格,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30条。加强安全生产方面信息公开,发布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公开安全生产违法信息25条,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定时发布工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及途径
1.互联网。浦江县政府门户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县政府及其部门、垂直管理部门以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务微博微信。继续将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纳入统计范围。据统计,2018年全县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40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417条,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切事件数283条。
3.公共查阅点。县政府在县民政局、县环保局新增两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收集各机关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上级政府公报,2018年查阅人数达30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3件,同比增加16.0%。在这123件依申请公开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0件,同意公开答复的69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6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县共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16起,同比增加33.3%,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1起,被依法纠错的2起,其他情形的3起;行政诉讼7起,同比增加40%,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起,被依法纠错的1起,其他情形的2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内各行政机关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虽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
(一)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日常事务性和公告性信息多,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信息公开不够,满足群众的需求还不够。
(三)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够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流动性强、稳定性不足,队伍整体建设不够。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找准问题、补齐短板的工作要求,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站位。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国省市和县领导都非常重视,所以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制度。在现有各项制度、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特别是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务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机制。
(三)加强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有关单位对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方法进行培训和讲解,不断提升他们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整体工作水平。
(四)积极创新。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宣传面更广、形式更加新颖、风格更加独特的方向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