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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D010000/2019-00691 文件编号: 浦阳工委〔2019〕90号 发布机构: 浦阳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19-11-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浦阳街道“无交通事故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1 10:51 浏览次数: 来源:浦阳街道

中共浦江县委浦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浦阳街道“无交通事故村

(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浦江”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根据《浦江县“无交通事故村”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浦阳街道“无交通事故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2019年底,浦阳街道10%村(社区)达到“无交通事故村”创建标准,即完成创建2个村(社区);2020年底,20%村(社区)达到“无交通事故村”创建标准,即累计完成创建4个村(社区);2021年底,30%村(社区)达到“无交通事故村”创建标准,即累计完成创建6个村(社区)。

二、创建对象

    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各村(社区),每年具体创建计划由街道研究确定。

三、组织机构

建立浦阳街道“无交通事故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志余,副组长:陈  堂、潘旭光,成  员:洪颖樱、吴春池、于云锋、黄  翔、吴玉娇、郑火林、金晓明、芮伟成、张玉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乡村公路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潘旭光兼任,方浩为办公室副主任,乡村公路管理站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四、创建标准

(一)创建组织保障有力。各村(社区)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经费,实施“两站两员”(街道交管站、交管员;农村劝导站、劝导员)建设并运作,建立基础工作台账。

(二)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落实“路长制”,要有效发挥村级路长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式交通安全提示牌和交通安全标语,主要路口夜间有路灯照明),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无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交通隐患,无已发现而未上报整改的交通隐患。

(三)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宣传栏、居家养老中心、党日活动、春泥计划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采取播放安全警示片等手段增强宣传效能,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对老年人和重点驾驶人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各村(社区)党员要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党员联系户制度实行“一对一”结对,面对面宣传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建立村(社区)的电动车(含电动三轮车)基础数据信息档案,摸清底数,并设立台账,所有电动车张贴反光条。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85%以上,电动(机动)三轮车纳入安全管理,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五)交通事故有效遏制。“无交通事故村(社区)”亡人交通事故“零发生”,本村(社区)居民及驾驶人无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村(居)民伤人事故明显下降。

(六)群众“三率”提升。各村(社区)居民基本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显著提高,交通安全常识居民知晓率达80%以上,对“无交通事故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由街道对“无交通事故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三年创建计划。

    (二)开展实施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根据三年创建计划,各年度由街道全面组织开展“无交通事故村(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考评验收阶段(下一年度1月底前)。下一年度1月10日前,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上一年创建“无交通事故村(社区)”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月中旬,由县平安办、县道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创建“无交通事故村(社区)”检查验收,考核结果纳入街道年度平安综治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的创建领导小组,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资源整合,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着重做好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妇联执委、辖区学校、共建单位等作用,共同推进“无交通事故村(社区)”的创建和长效管理。

(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各村(社区)要结合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工作中,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探索新方法、新举措。

 

 

 

 

 

中共浦江县委浦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抄送:县平安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发:各办公室,班子成员。                                  

 浦阳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