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10000/2019-00686 |
文件编号: |
浦阳办〔2019〕92号 |
发布机构: |
浦阳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19-11-01 09:43:3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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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浦阳街道办事处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
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秋冬季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提高畜禽的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开展疫情普查登记
组织驻村联居干部、村(社)干部与畜牧专管员、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服务主体一起对辖区内所有的存栏牲畜(猪、牛、羊)和家禽进行一次地毯式的疫情和存栏情况的普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对承接服务主体防疫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普查准确率要求达100%。
二、全面开展集中免疫工作
1.口蹄疫、猪瘟。存栏30日龄以上的猪用O型或OA双价口蹄疫疫苗、所有牛、羊、鹿用O型口蹄疫疫苗地毯式地进行一次免疫注射,属常规免疫补针的,要同时注射猪瘟疫苗,并建立免疫档案,免疫率要求达100%。
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散养及规模猪场断奶后出栏前1个月的肉猪及空怀母猪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免疫注射,免疫率达100%。
3.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散养家禽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免疫注射;100羽以上的规模养禽户新补栏家禽和超过或接近免疫保护期的家禽按照禽流感的免疫程序进行一次免疫,同时建立免疫档案。所有家禽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免疫,禽流感散养家禽免疫率要求达90%以上,100羽以上规模饲养户免疫率要求达100%。
4.小反刍兽疫。对未免疫、新补栏及超过免疫期的羊进行一次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三、工作计划进度
(一)免疫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21日至9月25日,完成猪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普查免疫注射工作;第二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普查免疫注射工作;第三阶段10月8日至10月17日,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普查免疫注射工作。结束后,由街道农办进行汇总、总结,10月20日前街道农办将汇总表、工作总结报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二)责任考核。11月上旬街道办事处会同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的秋季防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考核打分,对生猪和家禽分别进行免疫效果抽样检测,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社区)及责任防疫人员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1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发:各办公室、工作片,班子成员。
浦阳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