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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000000/2019-2766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空白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7-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0-25 15:36 浏览次数:

 一、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制度供给,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县政府出台《浦江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意见》。

二、 制定依据

1.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

2.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57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2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41号)

5.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农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农[2017]6号)

6.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47号)

7.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80号)

8.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种植业“五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85号)

9.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经发[2018]9号)

10.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意见(浙农科发[2018]3号)

11.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村万树”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林造【2018】27号)

三、主要内容

该政策重点对扶持粮食生产、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科技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业品牌战略实施、农产品质量体系构筑、市场营销推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人才推进、农业综合保障能力提升等11个方面进行扶持。

第1方面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该项政策另行发文。

第2方面为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其中对葡萄产业、蔬菜产业、茶叶产业、香榧产业、特色经济产业、食用菌产业、畜牧产业、渔业产业、创意产业、休闲观光特色农业、新兴农业产业、田园综合体等内容扶持力度和扶持方向进行了明确。

第3方面为加快设施农业建设。对经立项批准并验收合格后的连栋大棚、玻璃温室、基地内道路、蓄水(蓄肥)池、冷库、果园高压喷雾、绿水防控设施、新建森林防火林带等内容和扶持力度进行了明确。

第4方面为提升农业生产科技化水平。对农业信息化建设、“平安农机”和农业机械换人工程、三新技术推广等内容和扶持力度进行明确。

第5方面为支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对农作物秸秆利用、商品有机肥、土壤酸化调理剂等内容进行了扶持。

第6方面为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对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品牌创建、生态文化基地、森林城镇、县特色农产品参评获奖等内容进行扶持。

第7方面为大力开展质量兴农。对创建放心农产品基地、农业经营主体购置检测设施和建设追溯体系、建设偏远山区农资服务点和庄稼医院等内容进行扶持。

第8方面为推进农产品市场营销。对县内各种农产品推介节会和展会、组织企业参加的上级农产品推介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宣传费用、农产品特色(产)馆线上线下建设等内容进行扶持。

第9方面为培育优秀农业经营主体。对新评定的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新建(评)企业购置机械设备、市级以上经营主体的贷款利息、订单农业等内容进行扶持。

第10方面为大力推进人才兴农。对优秀经纪人、农业产业带头人、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等内容进行扶持。

第11方面为提高农业综合保障能力。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林)业突发性灾害事件、联合社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而产生的利息等内容进行扶持。

四、适用范围

全县

五、实施时间

自2019年7月15日起施行

六、解读责任

浦江县人民政府解读

政策文件:浦政发〔2019〕13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浦江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