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150000/2019-0297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岩头镇 | |
生成日期: | 2019-01-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岩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岩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岩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岩头镇岩礼路5号;邮编:322203;电话:84210110;传真:84212417;电子邮箱:pjytzbgs@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浦江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岩头镇人民政府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7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9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9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5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镇政府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重点加强人工咨询接待服务、接待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收到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2件;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8年度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8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村、学校、企业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地开展。
附件:岩头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岩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附件
岩头镇-附件1: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