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17年浦江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浦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城月泉西路3号,邮编322200,电话:84182032,传真:84183072)。
一、工作概况
2017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本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外累计公布信息190条,其中部法规文件27条,占14.2%;工作动态124条,占65.2%;人事任免4条,占2%;微博公开事项35条,占18.4%。
(一) 公开内容
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以及工作动态等。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局机构设置及职能;二是政府工作动态信息;三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内容;四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4、通过微博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局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我局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注重政务信息管理人才培养,在单位新进人员挑选轮流参与信息管理,防止人员流动造成管理脱节。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4、进一步按照县委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丰富完善司法局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单位公众知晓度,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挥在那和人民群众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