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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13 10:51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局《关于开展全县2017年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浦建建〔2017〕3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9月25-29日组织建管科、质(安)监站等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县第三季度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等四个方面,共检查工地26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19家,监理单位14家,发放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查封大型起重机械设备3台。

从检查和复查情况看,大部分工地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体系较为完善,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较高,能基本履行各自职责,工地日常管理规范,但部分工地仍然存在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较强,项目管理班子到岗率不高或在岗不在位,日常管理流于形式,监理企业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大部分工地均能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符合要求。签订了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书。

2.部分工地存在窗台砼压顶伸入墙体长度不够,门洞砼过梁伸入墙体长度不够,个别构造柱拆模过早,振捣不到位导致蜂窝麻面和钢筋外露等情况。

3.部分工地存在成品保护差,大于30CM洞口未设置过梁;混凝土强度偏低;柱头箍筋缺少,梁侧向保护层未垫,柱子烂根等情况。

4.部分工地安装材料及后期装饰材料进场手续不规范,部分材料缺少进场试验报告。

5.个别工地存在门洞砼胀模偏位较多,圈梁有蜂窝麻面现象,柱子主筋未按图纸留置;门过梁厚度和搁置长度达不到图纸标准,后砌与前砌丁字墙无拉结筋,构造柱上下端箍筋密度不够;楼梯间管线槽未采用构造柱做法,未设置拉结筋等情况。

6.资料方面:部分工地存在沉降观测资料不完整,检验批验收资料记录不完整,个别工地验收记录与试验不相符,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记录不规范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大部分工地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意识较高,相关工作开展及时、有效。

2.安全专项方案编审及管理情况:大部分工地安全专项方案按要求编制和审核,个别工地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3.建筑起重机械情况:部分工地物料提升机、人货梯卸料平台防护不到位,临时斜料通道搭设不规范;楼层防护门缺少或未及时关闭;物料提升机操作未搭安全防护棚。部分工地塔吊司索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施工需求,存在无证上岗情况,个别工地物料提升机司机无证上岗。个别工地塔吊基础有积水现象。

4.消防安全方面:部分工地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每月检查记录不全面;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不完善,电焊作业时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未设标识、标牌。

5.四口五临边:部分工地楼梯、预留洞口、采光井等临边防护设施不齐全不牢固。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未采用定型化防护门。个别工地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水平隔离。

6.外架情况:部分工地架体基础排水不畅,存在积水、立杆底部缺少底座,未按规范设置扫地杆,个别杆件间距超规范要求,并有变形、扣件松动等现象。架体上堆放建筑材料过多,脚手片未满铺,内封闭设置不到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7.临时用电:部分工地施工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要求,用电线路破损未处理,沿架体布设无防护措施,个别漏电保护器、电气开关等电器失灵。部分电箱缺少防雨措施,箱门未上锁,电工检查记录未填写到位。

8.深基坑工程:部分工地基坑内排水设施不到位,坑壁支护不到位,基坑位移监测数据未及时提供。

9.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使用情况:部分工地安全网、安全帽检测数量不足,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期间未系安全带和佩带安全帽。安全网存在破损,未按施工进度设置。

10.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部分工地未按要求开展安全三级教育、上岗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

11.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情况:各工地均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但部分工地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不够。

1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现场演练情况:部分工地应急救援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个别工地缺少应急预案,工地演练记录不详细,缺少相关图像资料。

1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部分工地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索工、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情况。

(三)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监理、施工企业存在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率不高,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勤也不规范,部分工地还存在人工考勤表考勤现象。

2.部分工地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情况不符合要求。

3.部分工地的材料采购和设备租赁合同、支付凭证不规范,有的甚至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和支付凭证。

4.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相关检查记录、管理台账存在代签、未签现象。

5.部分施工、监理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和及时复检相关检测设备和工具。

6.部分监理企业未按规定对分包单位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审核,相关资料的收集不规范。

(四)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工地“六个100%”落实不到位。存在外露砂土不及时覆盖到位,未进行覆盖,主要场地道路洒水量及清扫工作不到位,个别工地搅拌机和散装水泥桶四周封闭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为切实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根据检查评分和复查情况,经综合评议,决定对下列企业作出通报表扬(各项目得分情况详见检查评分表)。

(一)浦江新厦锦绣兰庭工程综合评议总得分率达到92.17%,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比较规范,给予通报表扬,以资鼓励。

工程名称:浦江新厦锦绣兰庭工程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晓刚)

(二)根据检查评分表得分情况,我局于10月19日~20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2只工地进行了复查,发现黄宅消防站工程整改措施到位、效果明显。但白马消防中心、白马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却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1.白马消防中心工程:①质量方面:砼强度现场抽查达不到设计要求;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梁 、柱偏位严重;楼梯踏板不平整;所有柱子接槎偏位修补。②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现场材料堆放比较混乱,未进行分类悬牌;相关消防措施不到位;扬尘治理未做到6个100%,部分裸露砂土未覆盖;现场未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电线随地拖拉,无保护零线,电线沿外架铺设,配电房设置不规范;楼层内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脚手架纵横向扫地杆未设,立杆未设置到位,架体高度滞后于施工进度,架体上堆放较多垃圾,脚手片未铺设到位,内封闭未设置到位,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③市场行为:施工单位人员到位率不高;施工、监理部分人员证书过期;检测设备未配备;专监人员未备案,变更手续不到位;带班记录不规范,企业负责人职责不清;监理月报相同,存在造假现象。

2.白马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①质量方面:现场实测实量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二层梁未按图纸施工;一层卫生间砼翻边未做;个别梁柱严重胀模;梁板有露筋现象。②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灭火器缺少检查记录;扬尘治理未做到6个100%;部分裸露砂土未进行覆盖;架体内封闭未设置,部分架体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机具未使用三级箱;安全资料台账不规范,缺少公司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民工学校活动记录不齐全,塔吊月检记录中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未签字。③市场行为方面:施工、监理检测设备未配备;考勤不规范;主要负责人带班记录不规范,存在代签现象;监理月报与实际不符,内容相似,存在造假现象;施工组织审批、专项方案审批存在代签现象;工资发放存在代签现象,且未采取银行发放方式。

鉴于上述情况,现对以下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项目负责人予以记分处理,下步将根据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1.工程名称:白马消防中心工程

施工单位:金华国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沈超记3分)

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楼长长)

2.工程名称:白马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海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金意记3分)

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楼长长)

(三)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监理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人员到岗率不高、监理月报与实际不符、施工组织和专项方案审批不规范、未按规定配备检测设备等情况,现对得分率低于70%的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名称:白马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总监楼长长;白马消防中心工程,总监楼长长)

2.浙江鑫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郑宅派出所、交警中队及镇专职消防队工程,总监黄仁飞;工程名称:黄宅消防站工程,总监戴小清)

3.浙江华睿监理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浦江新厦锦绣兰庭工程,总监王捷)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本次大检查,认真查找差距、吸取教训,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治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按规范落实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要继续抓好建筑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考勤工作,要保证人员的到岗到位,所有在建项目都要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考勤,如不按规定执行的,均作人员不到岗处理,并视情作出相应处罚。

(四)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以健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为重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五)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完善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民工手中,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附件:2017年第三季度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评分

汇总表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