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吴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前吴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前吴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前吴乡上赵村180号,邮编:322200,电话:84169365,传真:84169365)。
一、概述
2013年,前吴乡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上级公开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逐步实现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更好地满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有了较大进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多方协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也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前吴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总数比上一年有所上升。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县政府及各部门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浦江县农(林)业设施用房、农业生产加工用房分类处置实施细则》、《浦江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浦江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浦江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
2.重大事项。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关于调整失业人员保险待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破解农民住房困难的通知》、《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生态环保方面,公开了《关于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执法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的通告》等信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公开了《浦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浦江县新一轮基准地价》、《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信息;其他方面,公开了《二○一四年度农村干部创业服务承诺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浦江县村(社区)级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行政服务窗口办事公开的内容、服务承诺、服务标准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公开了前吴乡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前吴乡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公开了各类补助资金使用、救济款发放情况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按照新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和人员调整情况等信息,公开了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
(二)公开形式及途径
1.互联网。浦江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 “前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门户网站的“前吴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本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县政府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或前吴乡365便民服务中心查阅点均可查阅相关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乡政府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乡政府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县内各行政机关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个别公开责任单位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主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下一步,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将按照“从严管理,狠抓落实”的作风建设要求,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村和学校、企业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