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一般要经过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全同章程的审批,领取批准证书和工商注册登记等几个基
本阶段。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项目的具体步骤如下:
1、 项目立项:中方项目主办单位,根据合作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意向书编写好项目建议书, 报中方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立项。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批准立项后,可由合作各方共同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资 格的机构代理编写,可行性报告经中方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后,转报授权审批的部门批准。
注:项目总 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编写,一次审批。
3、 企业名称登记:项目批准立项后,即可凭立项批文及有关材料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合营公 司名称预登记。
4、 合同、章程审批和颁发批准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合作各方即可进行合同、章程 的洽谈和签约。合作各方签署的合同、章程、有关资信材料和证件(复印件)汇编成册,由中方企业主
5、 工商注册登记:合同批准证书领取后,项目单位应在三十天内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 册登记,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6、 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为使公司能投入正常运转,还需办理以下有关手续:
(1)向浦江县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发票。
(2)向浦江县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领取登记证。
(3)向浦江县外汇管理分局办理外汇管理登记。
(4)向浦江海关办理海关登记、领取设备,材料进口备案手册。
(5)办理银行开户,即开设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二)设立外资企业程序
国外投资者在浦江设立独资企业时,须向县以上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与证件,由市、县 外经贸局审批后,领取批准证书。 应提供的文件或证件如下:
1、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告。
2、 填写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 编写好企业预可行性报告。
4、 企业章程。
5、 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 法定代表名(或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
7、 有关需提供的证件。
浦江县、县外经贸局收到上述文件,经审查后给予批复并颁发批准证书。对审批权限以外的项目报 浙江省外经贸厅审批,并由省外经贸厅发证。
国外投资者在领取批准证书后,其工商注册登记、税务 登记、财政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及银行开户手续与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相同。
投 资 程 序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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