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首例!举报欺诈骗保获现金奖励

来源:浦江微讯   发布时间: 2021-12-13

日前,市民李某(化名)向浦江县医保局举报当事人张某意外伤害涉及第三方责任,却违规报销了相关医疗费用,经查证,李某举报属实,县医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张某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根据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奖励实施细则》)文件,在12月10日给予举报人李某795元现金奖励。这是我县首例举报欺诈骗保行为获得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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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鼓励更多市民加入到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的行列中来,奖励实施细则的施行,将进一步激励群众齐心协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热情,让广大群众的监督力量成为保护医保基金的有力一环。”浦江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于志敏表示。

对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市民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网站投诉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经核实符合《奖励实施细则》条件及标准的,将获得现金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额度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奖励电话0579-8939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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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医保局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行为,通过多部门联动,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为,并在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的基础上,通过突破基金监管技术防线、创新意外伤害核查模式、加大案件查处惩罚力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有效保障我县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当好基金“守门人”,全力守护好群众“救命钱”。截至目前,共扣缴、追回、拦截违规基金1134.73万元,罚款55.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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