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们小区X幢X单位X室在哪个位置?
我们小区没有这个房屋门牌号啊。 
日前,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时,未找到其注册登记的地址“浦江县众毅名城*幢*单元*室”,也未在该小区找到该公司。经小区物业经理确认,该小区不存在该贸易有限公司登记的房屋门牌号,也没有名为赵某某的业主。 
经查实,赵某某通过住所申报告知承诺制在县市场监管局商事登记窗口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是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赵某某未如实申报住所信息,使用了虚假地址进行登记。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贸易有限公司作出撤销注册登记决定。 同时,该局将该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某界定为违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失信主体,并根据《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金市监发[2019]133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对其实行信用约束,在信用修复前限制其再次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其他业务。另外,该条失信记录还被推送至浦江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实行联合惩戒。 
近年来,我县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除“负面清单"外,申请人只须出具《浦江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无须再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租房协议,即可申请登记。住所申报告知承诺制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负担,大大提升了行政审批的服务效率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   
同时,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关注到准入门槛降低后,出现了市场主体鱼龙混杂、事后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为确保既“放得下”又“管得住”,该局于2020年8月在全市率先实行“月月清”事中事后监管。由各基层所每月对新增的告知承诺市场主体的住所申报情况的真实性或有效性开展现场检查,做到“月增月清”,并对以前的存量经济户口实行滚动核查。 截至目前,在“月月清”核查的11757户新增住所告知承诺市场主体中,因查无下落列异标异的计198家,占1.68%;通过对存量户口的滚动核查,共有2065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1727户有查无下落列异标异记录的市场主体通过申请注销或依职权注销退出市场;共计立案查处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案件5起,界定并联合惩戒虚假申报失信主体6人次,撤销公司登记3家。 
温馨提示 信用无小事,诚信要珍惜!虚假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行为,不仅会被撤销登记,还会给个人造成不良信用记录,对今后的工作生产带来负面影响。大家在申请营业执照的时候,切勿存有侥幸心理,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这也是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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