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办公室)
 政府机构(局)
 
 
 
 
  一、主 要 职 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浦江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和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制定全县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法学会工作。
  (4)负责《国旗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登记、考前组织工作。
  (6)承办全县司法行政复议工作。
  (7)管理和指导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 构 设 置
    本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宣教科(兼挂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牌子);
  (3)基层工作管理科;
  (4)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
  (5)“148”、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