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县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县重点骨干企业;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
(三)受委托制订工业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意见,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组织制订工业经济和流通领域的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组织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五)参与全县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限上和涉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措施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县重大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除政府拨款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纳入县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总量平衡;参与研究提出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协调外贸货运和工业经济的重要会展活动。
(七)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制定全县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负责县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资产的运行监管,指导全县工业企业集体资产的管理;推进县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实施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县政府重点扶持的优势企业、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的规划和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统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八)研究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嫁接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研究提出全县工业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运用信息化,推动全县工业化;指导企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创名牌、培育著名商标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招投标工作;指导成品油、煤炭市场、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典当行业的监督管理,协调全县茧丝绸工作。负责全县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农药(含卫生杀虫剂)生产定点标准和生产批准书的审核申报,负责酱油、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批;负责厨师等级考评管理;负责"金华火腿"商标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和盐政管理;负责全县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和金属回收管理。指导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九)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负责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
(十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实施,依法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委托组织制定乡镇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意见和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县实际,研究提出我县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编制全县对外开放及外经贸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县外经贸宏观运行情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
(十四)负责招商网络和项目库、信息库的建立,各类对外宣传招商资料的编印,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数据的统计、发布等。
(十五)研究我县对外开放和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编制招商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招商、项目洽谈等活动,指导和管理我县利用外资工作。
(十六)负责牵头协调县有关部门全程按时办理外商(包括港、澳、台商)来我县设立外资企业的各项工作,受理外商投诉,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外商在浦江投资提供优质服务。
(十七)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及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外资合同、章程的审批和报批,授权委托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牵头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审报和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归口管理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八)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对外贸易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各类企业的外贸经营权,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和配额的申报和管理。
(十九)负责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工作;负责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出口生产企业的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与推荐。
(二十)受县政府的委托,审核和报批对外经济贸易出国(境)团组;负责管理外商邀请工作。
(二十一)研究制订全县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负责全县境外投资项目、机构及外商(港、澳、台商)驻本县常设机构的报批和管理;指导县内优势产业与专业市场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和设立分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
(二十二)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作、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国际合作业务;审核全县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工作。
(二十三)协调出入境检验疫局、海关、银行、外管等单位与外经贸有关的事项,联系县重点出口经营企业和生产出口企业。
(二十四)指导全县外贸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深化体制改革。
(二十五)完成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
| |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县经济贸易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协调各科室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档案、保密、信访、重要会务、行政后勤、保卫人武等工作。
(二)人事法规科
负责指导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宣传、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法制教育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企业人事和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各类用工的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等工作;负责乡镇工业办公室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和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局直属企业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组织起草工业综合性报告和政策措施及主导行业行政措施意见及产业政策;对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及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支柱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并组织协调解决;对涉及财务、金融的政策性问题与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收集、分析、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平衡工作。
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及其他经济成份企业改革政策措施和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行监管;指导全县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改组、重组和企业管理;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负增效工作;负责牵头扶持、培育县重点骨干企业和推荐省、市重点骨干企业的规划制定与实施;负责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和认定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和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典当行业和医药生产行业的监管;全面贯彻《企业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和个体、私营企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县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监督指导工业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贯彻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指导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和组织重要会展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茧丝绸业监管工作。
(四)投资开发科
组织制订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及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指导协调各行业的规划工作;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工业企业的政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械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研究提出鼓励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的把关和审批;负责国家和省、市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督查和实施组织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全县企业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级省、市级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负责县级新产品的鉴定、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推广等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与协调企业对外技术合作;参与县级高新技术企业、成果、项目、产品评审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创名牌、培育著名商标工作,负责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资源与能源科
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下同)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规划;负责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开展节能执法工作;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参与制定县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保产业的产品(设备)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和示范工作;指导并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工作;指导和协调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定点、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及经营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散装水泥、墙体改革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县电力行业运行状况,参与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参与研究提出电价政策,负责折让电量的分配,指导节约用电;负责全县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用电工作。
(六)外经外贸科
负责编制全县外经外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外贸统计;研究提出全县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研究全县外贸发展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审核办理企业申报对外贸易经营权;负责外贸、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的考核和年检;组织、指导、管理外贸洽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负责对外贸易货物进出口经营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协调和管理进出口经营秩序,协助处理外贸纠纷;负责外贸、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及配额;审核、推荐出口徨产企业的技改项目;审核办理企业国际货运代理权的申报和年检;指导、协调外贸储运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负责管理全县境外投资工作;审核报批企业外经经营权,审核报批劳务合作项目外派劳务人员的出国任务;负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动合作及其他形式经济技术合作和各类境外投资的统计和分析。
(七)外资管理科
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动作中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变更审批及变更审报工作,授权换发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的确认、考核及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考核预审、上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审报及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贸易展销会和洽谈会;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口机电产品的登记审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退税批准书的出具;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内、外分支机构的审批和审报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汇总统计与分析;组织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成立过程技术引进合同的注册手续;负责全县对外开放重大会议和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监督检查对外开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承办有关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审报工作,授权颁发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行业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县重点行业产业政策;研究制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措施;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参与相关产业的体制改革,负责行业信息化推进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相关待业内部关系,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负责全县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农药(含卫生杀虫剂)生产定点标准和生产批准书的审核申报,负责酱油、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批;负责厨师等级考评管理;负责"金华火腿"商标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和盐政管理;负责全县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和金属回收管理。指导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九)安全生产监管科
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执法和监督职权;制订全县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同时"的落实情况;负责重点建设工作和技改项目及化工、矿山、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设施预评估、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重大安全技改项目的实施,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和烟花爆竹等企业;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工作;组织协调化学危险品事故危急援救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矿山等特种行业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全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从事特种工种人员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财务审计监察科
负责编报局行政经费预、决算和经费支出的审核、控制工作;管理行政收费、往来票据;负责预算外资金收缴、报结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出口退税稽核、出口贴息、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及地方政府补贴的审核、协调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报表汇编及分析;监督、管理直属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公务员和其它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及命令、规章等的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协助纪检组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受理查处局机关各科室公务员及其它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局机关各科室及公务员和其它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或局公开对外承诺事项等问题的检举、揭发、控告和申诉;协助纪检组搞好对县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办理县纪委、监察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