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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经济开发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30 14:45 浏览次数:

浦江经济开发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项目地(浦阳江北岸,岳塘下吴村西南侧,永安村东南侧地块)周边约5km范围内及排放口周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有意见,请根据公众意见表内容填写表格,表格见附件1。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写信的方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

单位名称: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大桥北路17号

联 系 人:吴科长

联系电话:13484091605

电子邮箱:23456276@qq.com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08日~2026年10月20日)。

 

 

 

公告发布单位: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