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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烟草专卖局《公告》(浦烟公[2026]第 76 号)
发布日期:2026-06-03 14:25 浏览次数:

2026 年 6 月 3 日,我局在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黄宅镇文创路 139 号 1 栋 1 楼中通

 

快递查获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到浦江县烟草专卖局(地址:浦江县文宣东路

 

2 号,联系人:金海凌,联系电话:0579-84115498)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

 

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种规格

单位

数量

中华(双中支)

2

/

/

/







共计:(品种)1 个

总计:(数量)2 条

备注


特此公告。

 

浦江县烟草专卖局(印$(s)章)

2026 年 6 月 3 日



信息来源:专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