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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6002603104R/2026-7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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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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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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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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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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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浦江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东山路2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4128082,传真:0579-8412809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浦江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数据信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一)主动公开
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年鉴和部门动态等内容。在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共发布政府信息46条,部门动态25条、财政资金2条、统计信息13条、其他6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经济月报》,全力打造统计资料精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浦江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健全撰稿人拟稿、核稿人复核、处室负责人审阅、分管局领导签批的责任链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完整、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栏建设,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指导引领,按照县政府要求,研究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目录指引,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做好政务公开。二是认真组织培训,举办全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就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及时学习和传达最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三是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加强对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及时清除隐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县统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统计新媒体矩阵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单一、统计宣传手段有待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统计新闻宣传方式,促进宣传内容多样化,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扩大统计影响力。
二是持续完善和优化公开事项的内容与形式,规范公开事项的标准,突出统计数据的特色和价值。通过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显著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三是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培训,激发创新活力,学习兄弟部门先进经验,积极学习新手段新方法,提高宣传手段的多样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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