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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6741021757D/2026-7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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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岩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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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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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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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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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25年岩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岩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浦江县岩头镇岩礼路5号;邮编:322203;电话:84210110;传真:84212417)。
一、总体情况
岩头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5年岩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岩头镇通过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数42条,其中包括法规文件1条,乡镇动态33条,部门预决算2条,应急管理1条,公开年报5条,另外在诗画浦江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岩头镇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后台信息排查,确保规范公开,加强信息源头控制,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同时,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无误。2025年,岩头镇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载体,对照目录规范,认真编制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对网站公开栏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今年以来,岩头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岩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存在延时公布现象;信息公开内容简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深化。对此,岩头镇将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准确、及时地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同时做好依法依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信息来源: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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