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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000000/2025-7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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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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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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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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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县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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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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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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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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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GPJD00-2025-0004
GPJD00-2025-0004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浦江县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浦江县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浦江县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浦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构建具有浦江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坚持创新引领、应用驱动、生态培育、安全可控的原则,聚焦“算力、数据、算法、应用”关键环节,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城市治理、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到2027年,基本建成开源鸿蒙生态创新中心(产业园),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力争人工智能产业营收达到60亿元,核心产业营收达到30亿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超10家。到2030年,打造开源鸿蒙生态样板县,力争人工智能产业营收达到100亿元,核心产业营收达到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算力基础
1.建设算力基础设施。紧扣金华市“1+5”算力规划布局,加快谋划申报浦江县大模型实验中心项目,积极推进算力节点落地。积极融入省市算力服务体系,推动算力服务广泛应用。全面推广国产软硬件应用,培育国产软硬件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城投集团,电信浦江分公司、移动浦江分公司、联通浦江分公司,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研发行业垂直模型。充分利用现有通用基础大模型,打造具有浦江辨识度的行业垂直模型。围绕水晶、绗缝、服装纺织、农业等特色领域,重点研发适用于产品质检、生产智能调度、农产品智能种植等场景的专用人工智能模型与算法,打造具有浦江特色的行业垂直模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经济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科技局、浦江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行业协会)
(二)提升数据价值
3.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摸排行业内具备数据积累的龙头企业,引导其系统梳理研发、生产、销售全链条数据,鼓励建设水晶、服装纺织、葡萄等特色产业的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基于开源鸿蒙的城市物联底座,整合多渠道数据,形成全面、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池。聚力政务数据融合,优先开放市场监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高价值数据,为产业发展和政务服务高效赋能。(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浦江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行业协会)
4.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根据省市部署,加快打造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破除数据资源壁垒,推动数据资源协同对接。在传统制造业、现代农业、政务服务等领域建设企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可信数据空间内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通、可信共享与融合利用。(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
(三)赋能场景应用
5.强化应用场景建设。重点在智能制造、商贸物流、基层治理、医疗健康、教育教学、特色农业等领域谋划建设重大应用场景,鼓励创建省级、市级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动态更新形成标志性应用场景清单,确保推进有序、重点突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6.赋能“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聚焦浦江“3+3+1”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国产操作系统集成应用,支持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的典型方案,引导光伏光电、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以及服装纺织、制锁、水晶等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
7.赋能“人工智能+商贸物流”。以服装纺织、制锁、水晶等产业为主,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形成贯穿设计、生产、销售等全生命周期的新型智慧商贸模式,并提供“一站式”选品、分销及采购对接服务,做大做强电商市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构建高度智能、全域协同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云仓)、公铁联运枢纽等商贸流通项目,提升商贸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局)
8.赋能“人工智能+基层治理”。全面整合“141”基层治理体系及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构建基于开源鸿蒙的城市物联底座,实现跨部门协同治理。聚焦应急处突、交通调度、线网优化、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推动应急处置、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方面应用创新,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提升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县委政法委、县社会治理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9.赋能“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推动AI医学影像辅助诊断系统、门诊(住院)医护AI辅助决策场景、AI智能随访系统在公立医院的规模化应用并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参与,提升诊疗规范性与效率。探索拓展智慧医疗应用场景,利用AI技术优化就医流程、智能导诊、智能调度和运营等方面。(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科协)
10.赋能“人工智能+教育教学”。重点聚焦人工智能赋能课堂质量监测、个性化学习、AI学伴、智能批改、体育与心理健康服务、实验室创新实践管理等教育教学全场景建设。依托教育部第一批智能研修平台规模化应用领航培育区试点工作,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研究深度融合,实现未来教师的数字化专业成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
11.赋能“人工智能+特色农业”。探索人工智能与农业领域的融合创新,重点推进智能种植养殖监测系统、农产品加工智能设备、农业电商与市场分析平台建设,加大智能农业示范基地、智慧化种养方案与溯源体系研发力度。依托农业农村部门智慧农业建设试点,在横山村AI葡萄试验基地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在墒情与病虫害分析中的应用,加强物联网精准调控等技术的推广,推动农业生产内容与市场需求、行业标准动态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国资办、县科技局)
(四)夯实产业基础
12.培育人工智能企业。建立人工智能企业培育机制,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服装纺织、装备制造、光伏光电等产业的企业开发智能体应用。依托开发区、高新区等平台,培育赋能行业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服务商、人工智能服务商以及数据要素型企业。(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科协)
13.壮大智能终端产业。加快推动消费终端产品全品类智能化改造,全力推进小家电、家具、家纺、饰品、户外用品等产品从“功能型”向“智能型”跃迁,打造一批“数智优品”。支持企业将成熟终端产品与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探索智能产品新形态。(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14.聚焦优质项目招引。系统运用“8722”招商体系,建立人工智能产业链招商图谱,动态更新补链、强链、延链企业清单。重点招引智能终端和具身智能制造、行业垂直模型研发、数据服务与解决方案提供商等关键环节项目和企业。围绕已落地的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科协)
15.打造开源鸿蒙“浦鸿”样板。聚焦产业鸿蒙化和鸿蒙产业化,联合有能力、有示范性的制造业企业先行先试,开展开源鸿蒙首案项目建设,创新打造行业解决方案,实现从传统制造升级为信创智能制造。聚焦产业链龙头企业扩大产品试点研发,打造一批明星产品和标杆应用场景,融入开源系统生态圈,以“万物智联”提升本土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五)完善支撑体系
16.构建产业平台集群。加快浦江开源鸿蒙生态创新中心项目建设,高标准迭代建设开源鸿蒙华东创新中心数字经济实验室,同步完善开发区、高新区、浦江(杭州)科创中心、浦江科创园等平台的人工智能相关配套,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
17.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接省科创母基金三期(人工智能)等基金,发挥我县参与的金华科创种子基金、金华市产业基金等资源优势,引导多元社会资本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统筹全县各类资金,加强对人工智能关键产业链项目的支持,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国投集团、县产投集团)
18. 提升全社会人工智能素养。针对各级干部实际需求,在党校主体班次中全面嵌入人工智能课程,重点提升干部数字化素养和智能应用能力。同时,围绕“3+3+1”产业体系开展智能制造、数字化管理、鸿蒙开发等专项培训,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院合作,加快培育既懂技术又熟悉产业的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科协)
19.强化高端人才供给。加快科创平台的建设,依托其科研资源与产业链接能力,吸引高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落户浦江。同时,发挥浦江区位优势,积极推动“柔性引才”,通过项目合作、技术顾问、周末工程师等灵活方式,吸引杭州等地高层次人才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0.营造浓厚氛围。积极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赛事、开源鸿蒙生态大会、上下游产业链对接等活动;支持企业参与各级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依托本地特色场景组织开展应用竞赛,营造全域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持续提升浦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影响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科协)
三、保障措施
建立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作机制,由县长总牵头,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牵头,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作实行“1+1+N”模式,由县发改局和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共同牵头负责,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具体负责,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协商完成重要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推进、资源要素保障等工作。成立浦江县人工智能专家咨询委员会,凝聚合力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之后施行,有效期3年。本方案由县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制定。
附件:浦江县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附件
浦江县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
若干政策
一、鼓励数据开放供给
(一)推进数据集建设。鼓励企业归集生产、销售和管理数据,建设基于生产业务的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加快行业专用类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建设。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高质量语料集实施一次性奖补,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同一语料集不得重复申报。(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改局)
二、加强模型研发应用
(二)加强模型研发。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研发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基础模型、行业大模型和垂直领域模型。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经权威第三方机构评测性能水平领先、应用效果显著且综合绩效优良的模型项目,对牵头研发单位给予不高于训练成本(包含算力、数据、算法优化等核心环节投入)50%的补助。补助金额总和每年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三、聚焦示范应用推广
(三)支持智能场景开放。定期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机会清单”,重点在制造、商贸、治理(应急、交通等)、医疗、教育、农业等领域谋划建设重大应用场景。每年评选认定不超过5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标杆项目,对入选项目按不高于其实际投资额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20万元。对新获评省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四)培育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行业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关键工艺环节智能化突破、生产经营降本增效、业务模式创新提升。对入选省级人工智能标杆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
四、加快产业生态集聚
(五)支持企业梯度培育与规模提升。聚焦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申报雄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8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
(六)推动智能体应用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我县服装、绗缝、水晶、制锁等传统产业企业联合人工智能服务商企业开发行业智能体应用。同行业5家及以上企业采用同一智能体应用,经认定达到“数字化改造2.0”水平,智能体投资额10万(含)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单个行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
(七)打造县级人工智能样本化试点企业。面向新兴产业领域,对数字化改造达到县级数字化车间及以上水平的企业,每年选定不超过5家开发带有行业共性和需求刚性场景的新兴产业企业作为县级人工智能试点企业,构建能连续改进与自我学习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和AI平台,验收后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八)支持消费智能终端产业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等终端产品,对新认定的省级人工智能服务商和“数智优品”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生产制造智能终端品牌企业推出的创新度高、性能领先、市场占有率高的智能装备单品,每年选出不超过5款产品并给予奖励,单家奖励最高10万元。(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
五、完善支撑体系构建
(九)支持产业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在综合运营、产业聚合、资源承载、人才孵化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平台运营主体,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运营经费奖补。(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
(十)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对人工智能领域引进人才实行“随到随评”机制,对符合标准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对年工资性收入6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按相关规定分别推荐为《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C类、F类人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十一)支持各层次赛事参与。鼓励各类主体参加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数据要素×”大赛等赛事活动,对获得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 万元、10万元、5 万元奖励,获得市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六、附则
1.本政策所有条款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竞争性分配。
2.享受本政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凡列入一票否决事项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同一项目符合我县多个政策规定的或符合本政策多项规定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4.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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