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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注销[浙江浦江加百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货运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17:43 浏览次数:

我局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39号)文件精神,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市场主体清理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按承诺投入车辆”情形(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相关行政许可将依法予以注销。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道路运输证》等相关材料至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仙华路68号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G12、G12交通窗口,联系电话:0579-84104880)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货运业户零车辆注销清单.xlsx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