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浦江资讯 >通知公告
交通违法催促处理公告(六十一)
发布日期:2026-07-07 15:03 浏览次数:

以下吴天余6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浦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至今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十五日内)接受处理请以下驾驶人自公告起15日内到浦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罚中心(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道999号)接受处理,公告期满仍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吊销驾驶证或者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77


附:


序号姓名驾驶证号
1吴天余330***********1156
2张越翔330***********0015
3郑可富330***********2918
4何重阳413***********4833
5杨开珍522***********7035
6张栋辉330***********1118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