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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30000/2025-7468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7-1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2024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25-07-15 09:38 浏览次数:

2024年浦江县水环境全流域达到功能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声环境基本稳定。

一、环境地表水质量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1号)文件办法,2024年我县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综合评价为优秀。

浦阳江8个断面中前坞口通济桥2个断面为类,四桥、平安桥、长春桥、黄宅严店和上仙屋6个断面为类;壶源江4个断面马坞口、深渡氧气厂、廊家畈、大石堰坝均为类;大陈江为类。浦江县域内所有监控断面水质均满足水域功能区要求。

(一)国控出境断面

1.上仙屋断面水质为类,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4.9mg/L2023下降4.9%;氨氮年均浓度0.21mg/L2023下降16.0%;总磷年均浓度0.132mg/L2023下降4.0%

2.大石堰坝断面水质为类。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1.8mg/L2023上升10.8%;氨氮年均浓度0.075mg/L2023上升57.9%;总磷年均浓度0.037mg/L2023上升19.4%

(二)饮用水源

金坑岭水库、通济桥水库和仙华水库水质年均达到类及以上,符合作为饮用水源的水质要求。

(三)河道地表水

全县共有支流51条,其中Ⅱ类支流32条(去年同期38条),Ⅲ类支流19条(去年同期13条),总体水质情况较2023年略有下降。

1.浦阳江流域

浦阳江干流监测断面有5个,分别为前坞口、通济桥大坝脚、四桥、长春桥和严店,其中前坞口、通济桥大坝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其余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浦阳江流域支流共35条,Ⅱ类支流17条(去年同期23条),Ⅲ类支流18条(去年同期12条),总体水质情况较2023年下降。

2.壶源江流域

壶源江干流监测断面有3个,分别为马坞口、深渡氧气厂和廊家畈,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壶源江流域支流共14条,水质均为Ⅱ类(去年同期14条),总体水质情况与2023年持平。

3.大陈江流域

大陈江干流监测断面有1个,为六一堰,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陈江流域支流共2条,Ⅱ类支流1条(去年同期1条),Ⅲ类支流1条(去年同期1条),总体水质情况与2023年持平。

(五)入境断面

1.石斛桥断面

石斛桥断面考核水质为类。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3.4mg/L2023下降6.8%;氨氮年均浓度0.17mg/L2023下降20.9%;总磷年均浓度0.145mg/L2023持平

2.龙潭断面

龙潭断面考核水质达到类。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2.7mg/L2023上升6.7%;氨氮年均浓度0.13mg/L2023上升18.2%;总磷年均浓度0.113mg/L2023上升5.6%

二、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2024年共监测366天,其中优良天数为341天。以AQI指数统计,全年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3.2%(去年94.2%)。

空气质量PM2.5、二氧化硫等六项主要指标连续五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4.7μg/m3(去年24.8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5μg/m3(去年45μg/m3);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5μg/m3(去年4μg/m3);一氧化碳年均浓度为1000μg/m3(去年900μg/m3);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为24μg/m3(去年23μg/m3);臭氧90百分位浓度为145μg/m3(去年144μg/m3)。

2024年降雨采样天数为98天,其中酸雨出现次数为26次,酸雨率为26.5%,较2023年下降12.9百分点。大气降水pH年均值为5.98,较2023年上升0.17

降尘年均浓度为1.4t/(Km2*30d),较2023年下降0.1t/(Km2*30d)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情况

2024年城市昼间区域噪声均值为56.7分贝,2023上升1.7分贝。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7个,昼间达标率为100%2023年持平夜间达标率为100%2023年持平

交通噪声监测道路总长17650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均值为65.4分贝,2023上升0.5分贝,达标路长17650米,占100%2023年持平


信息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