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30000/2025-7326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22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聘任(续聘)朱明光等7名同志为浦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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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续聘)朱明光等7人为浦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朱明光 浙江仙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俞滨军 浙江仙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沈卫东 浙江良友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晓伟 浙江弘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詹莹莹 浙江弘哲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骏进 浙江弘哲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浩 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人员聘任期为五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浦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浦劳人仲〔2025〕1号(发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