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BS040000/2025-7314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烟草公司 | |
生成日期: | 2025-05-1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工作要求,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优化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金华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金烟专〔2025〕3号)等文件,结合浦江实际,进一步明确《金华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布局零售点适用区域,现对浦江县城区、工业区、集镇等不同区域布局零售点设置作如下界定:
第一条 城区范围及其布局界定:
1.城区范围指:东边:亚太大道。南边:210省道。西边:210省道与351国道交叉口至351国道与桐义线交叉口(包括:黄坛小区)。北边:351国道与桐义线交叉口经桐义线与文景路交叉口至文景路与亚太大道交叉口(包括:文景三区)。各线连接点以内为城区。
城区范围示意图:
2.布局界定标准:城区范围内社区按零售点间距布局,行政村按常住人口数布局,已设零售点数量为该行政村区域内所有零售点数量。
第二条 工业区及商业聚集区范围及其布局界定:
工业区范围内主干道及商业聚集区按间距布局,其它地方按所在地行政村常住人口数布局,已设零售点数量为该行政村区域内所有零售点数量。
1.黄宅镇中山工业园区主干道及商业聚集区:振业路、兴工路、庆工路、临江路、盈旺产业园。
2.黄宅镇百汇工业园区主干道:中兴路、夏阳路。
3.郑宅镇锁具园区主干道:宋濂大道。
4.郑宅镇三郑锁具功能区主干道:锁园路、锁具大道。
5.县经济开发区主干道:金垒大道、平七路、宝掌大道、宏业大道、永在大道、百炼大道、一点红大道、星碧大道、前方大道、恒昌大道、亚太大道。
6.水晶产业园区主干道及商业聚集区:(1)中部水晶产业园主干道:中捷路、宏业大道;(2)东部水晶产业园商业聚集区(岩郑路666号)。
第三条 建制镇所在地和乡所在地范围及其布局界定:
建制镇所在地行政村范围内主要街道按间距布局,其它地方按所在地行政村常住人口数布局,乡所在地均按所在地行政村常住人口数布局,已设零售点数量为该行政村区域内所有零售点数量。
1.黄宅镇:镇所在地为新华村和下店村。主要街道:古城路、工商路(截止锁具大道)、望江路、迎宾路、商业路、新华路、镇府路、黄岩路。
2.白马镇:镇所在地为五丰村、永丰村、利丰村。主要街道:傅宅路、腾飞路、浦峰路。
3.郑家坞镇:镇所在地为杨家村。主要街道:振浦路、安平路、霞浦路。
4.郑宅镇:镇所在地为东明村、玄鹿村、麟溪村。主要街道:玄鹿路、仁义路、义门路。
5.岩头镇:镇所在地为岩头陈村。主要街道:人民路、商业路、文昌路。
6.杭坪镇:镇所在地为杭坪村。主要街道:壶江路。
7.檀溪镇:镇所在地为寺前村。主要街道:檀溪路。
第四条 城区范围以外的路、街、道(工业园区主干道及商业聚集区、乡镇主要街道除外)均按所在行政村常住人口数布局。
第五条 国有土地拍卖及拆迁安置的封闭式小区对外经营的店面房按间距布局。
第六条 新农村改造小区按原所在地常住人口数布局。
第七条 常住人口数采用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
第八条 间距布局是指符合《金华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常住人口数布局是指符合《金华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
本解释自2025年6月3日起施行。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的浦江县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区域范围的通知》(浦烟专〔2024〕1号)同时废止。遇本规定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浦江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