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S140000/2025-7254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疾控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5-04-1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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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在维持机体健康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体碘元素主要来自于各种食物和饮用水。如果食物和饮用水缺碘,就会造成人体缺碘。目前,常用的补碘方法以食盐加碘为主。
针对不同人群,补碘不能一概而论。那么,哪些人需要在补碘上做“加法”呢?
从母亲怀孕到孩子出生后三周岁前,是孩子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儿童青少年各器官生长发育快,基础代谢增强,碘消耗较多。因此,妊娠妇女、哺乳妇女、婴幼儿(出生后至36月龄内)和儿童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尤应注意充分补碘。
妊娠妇女
妊娠妇女的需碘量高于正常成人。如果妊娠期间碘缺乏,会导致母体甲状腺肿或甲状腺激素水平下降,这是影响胎儿脑发育的重要危险因素。为保证妊娠期间足够的碘供应,备孕阶段应食用加碘食盐。怀孕后应选用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碘含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食物,如海带、紫菜等。
哺乳妇女
哺乳妇女的碘摄入量与乳汁中的碘含量呈正相关。已有研究证明,为保证婴幼儿的正常发育,哺乳妇女每天大约分泌乳汁500~800 ml,而乳汁中碘的浓度应维持在100~200 μg/L。因此,哺乳妇女应同妊娠期一样继续选用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含碘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食物,如海带、紫菜等。
婴幼儿(出生后至36月龄内)
婴幼儿时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需要更多的甲状腺激素促进体格生长及神经系统发育。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24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也会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可获得一定量的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而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需食用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加碘的婴幼儿奶粉。
儿童和青少年
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快速时期,碘的需要量明显增加,对碘缺乏比较敏感。碘缺乏会对生长发育包括智力发育和体格发育造成损害。儿童和青少年碘缺乏的突出表现是甲状腺肿大,生理性的甲肿在补碘以后可以恢复正常。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应食用加碘食盐。
信息来源:浦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