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70000/2025-7184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涉案财物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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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浦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办理(未)浦江县巡特警大队20250304盗窃案(蒋塘村)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财物(见附件)。目前,暂未找到被盗财物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浦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发出招领公告,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和身份证件等证明前往浦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领取。
本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物品按照无主财务处理,并上缴国库。
公告事件:2025年3月20日
公告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浦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联系人:钟警官、黄警官
联系电话:15869273165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