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 >大畈乡 >应急管理
索引号: 330726JD070000/2025-6175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大畈乡
生成日期: 2025-03-1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畈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3-12 10:53 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办

一、总则

为建立森林火灾扑救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大畈乡森林火灾处置应急能力,保障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快速组成扑救体系,及时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火灾扑救指挥部。乡长虞航军为指挥长,副乡长吕曙光为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前线指挥组、资源协调组、情报分析组、舆论管控组、后勤保障组、及秩序保卫组等6个组,各组分工职责如下:

指挥部

    长:虞航军

副组长:吕曙光

    员:其他班子成员

    责:负责火灾扑救全过程的统筹协调,组织安排各组人员有序参与火灾的扑救工作。

前线指挥组

组   长:吕曙光

副组长:洪灿通

    员:黄      管辖村主职干部

    责:前线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分析研判现场形式,合理安排扑火力量安全参与现场扑救,同时与其他各组做好信息共享、沟通协调。

资源协调组

    长:潘    

副组长:黄    

    员:范博翔  赵盼宏

    责:做好救火物资的统筹协调,做好乡村干部的人员调配和车辆调度工作,以及做好外来调配扑火人员的外来救援队伍的对接协调,并做好人员与车辆登记。

情报分析组

    长:方东阳

副组长:周炜奋

    员:傅     李康俊

    责:利用无人机对火灾现场的情况进行实时掌控,并与前线指挥组做好对接反馈,另外将收集的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舆论管控组

    长:黄    

副组长:严刚刚

    员:潘晓晓  周怡岚

    责:做好舆论导向的管控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做好火灾现场无关人员的疏导解释工作,不允许现场拍视频外流。要迅速进行火灾发生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同时与公安部门做好对接,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惩戒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移送处理。

后勤保障组

    长:黄巧莲

副组长:张     

    员:方      吴慧芳(可以机动调配现场乡村干部)

职  责: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提前准备好对讲机和无人机,火灾现场做好水、食物、医疗用品的调配,并安排人员上山送至到一线救火队员手中,同时与乡卫生院做好对接,提前安排车辆应急待命,确保受伤人员能第一时间送往医疗救治。

秩序保卫组

    长:琚冠峰

副组长:张晓凯

    员:周群清  魏鸿杰

    责:做好救火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疏导,在明火扑灭后,安排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

三、先期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应当组织动员防火应急队伍就近开展先期处置。村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乡防火办。

乡防火办接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了解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救情况、现场指挥等基本情况,并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灾情况报告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根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示,组成扑火现场指挥部,及时将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传达给事发地村委会及相关人员,并确定留守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记录。

扑火现场指挥部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执行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火灾发展趋势,研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控制火势,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报告。

当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火灾扑救指挥部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经指挥长批准,由扑火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扑火力量及通信联络

本着森林火灾扑救就地就近原则,分二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

第一梯队:各村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村、组应急队伍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火灾扑救指挥部的调遣。

第二梯队: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由火灾扑救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集结调遣。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援。

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对接机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毗邻乡镇、火场内部,以及各扑火队伍指挥员的联系。

五、后期处置

火灾扑救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移交主管部门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

六、附则

本预案由大畈乡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