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70000/2025-6125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大畈乡 | |
生成日期: | 2025-02-2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浦江县大畈乡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_汇总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浦江县大畈乡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及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4.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财政、民政、防灾减灾、社会保障、残联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协调推进市场监管、乡村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8.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浦江县大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浦江县大畈乡设正股级内设机构6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生态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挂应急消防管理站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农业农村办公室,设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大畈乡综合服务中心,规定机关行政编制数17名,事业单位编制数17名,其中乡镇街道领导职数10名;设股级领导职数14名,其中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7正2副),条线领导职数5名。
二、2025年浦江县大畈乡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浦江县大畈乡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3009.20万元。
(二)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3009.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99.38万元,减少23.01%,主要是同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尚未到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9.20万元(上年结转657.45万元),占98.0%;专户资金60.00万元,占2.0%。
(三)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3009.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99.38万元,减少23.01%,主要是同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尚未到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74.40万元,占25.7%;日常公用支出108.99万元,占3.6%;项目支出2125.81万元,占70.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9.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49.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0万元。
(五)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9.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1.57万元,下降2.69%,主要是同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尚未到位。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20万元,占2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2万元,占3.1%;卫生健康支出29.89万元,占1.0%;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2008.00万元,占68.1%;住房保障支出73.30万元,占2.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0301行政运行(项)459.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7.32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经费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护理费开支。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开支。
(7)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27.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8)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人员医疗补助经费开支。
(9)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支出。
(10)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款)2130101行政运行(项)229.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11)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款)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04万元,主要用于四个平台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12)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款)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80.45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支出。
(13)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3水利(款)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项)477万元,主要用于浦江县大畈段壶源江流域生态修复建设开支。
(14)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7农村综合改革(款)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400万元,主要25年共富乡村试点建设支出。
(15)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7农村综合改革(款)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779万元,主要用于25年共富乡村建设支出。
(16)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73.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六)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浦江县大畈乡政府_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3.3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774.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0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大畈乡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增长(下降)46.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46.67%。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公务活动就餐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统一安排在浦江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浦江县大畈乡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94万元,增长14.66%,主要是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浦江县大畈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浦江县大畈乡政府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浦江县大畈乡政府_汇总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125.8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