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340000/2025-1175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税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186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8181010;传真:0579-881811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浦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金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工单128件、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工单17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受理答复。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6件,行政许可11条,行政处罚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设立专岗负责受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高效推进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实行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经办人员初审、负责人审核发布的程序,确保每个审核环节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综合统筹线上线下渠道开展税收宣传。一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另一方面,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征纳沟通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路径,大力拓宽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对局内各股(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审查,以规范的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优化投诉监督处理流程,及时回应相关诉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公开时限要求,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熟练运用还有欠缺。二是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举措积极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培训教育,通过文件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效果,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全方位加强执法、服务、监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pj.gov.cn/art/2025/1/17/art_1229198709_4205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