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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6:07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浦江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东山路76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41072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浦江县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23余条,其中动态信息35条,财政信息83,应急管理2、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和2024年前三季度工作执行情况。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调整栏目设置;更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渠道;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40个、全文废止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予以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关键领域,持续增强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重点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浦江县财政局立足工作实际,锚定工作目标,切实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发展规划一栏,主动公布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确保公众及时了解财政工作的进展和未来规划。二是应急管理一栏,及时更新《浦江县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能够迅速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财政资金一栏,及时公布2024年浦江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执行情况公开。一是多平台信息发布利用政务网站和诗画浦江”APP,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信息,确保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及时性。二是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公开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的成效和后续举措。三是预决算公开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四本预算的全公开,确保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信息公开全覆盖。四是重要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三公经费、国有资产、项目绩效、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推动财政资金运行更加高效透明。

3.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方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每年对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及时维护和更新。另一方面,动态调整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确保各事项办理结果按工作进展或时间节点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始终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致力于打造一个高效、透明、便捷的信息公开体系一是数据可视化展示。利用大数据技术和可视化工具,将复杂的财政数据转化为直观的图表和图形,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定期发布财政报告和数据分析,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给公众,增强信息可读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日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安全保障力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每一条信息都合法合规,避免敏感信息泄露加强信息安全防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可靠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

)监督保障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的精神,确保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专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截至2024年底,浦江县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顺畅。对于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均能够及时、妥善予以处理和答复,确保了信息透明度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与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与回应机制方面,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及时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确保公众能够更清晰地理解相关政策内容及其影响。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方面,现有信息公开途径在多样性和便捷性上还有待优化,部分群众获取信息方式不够便利,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整合公开渠道。三是公众参与度方面,目前公众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参与度较低,缺乏有效的互动机制,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2025年,浦江县财政局计划进一步强化对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要点的学习与应用。面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挑战,细致梳理财政政务公开事项,查找并弥补现有不足,编制更为科学和规范的公开目录。此外,浦江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公开内容和方式更加标准化。通过推动传统公开平台与现代政务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实现权威政府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浦江县财政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图解版:http://www.pj.gov.cn/art/2025/1/17/art_1229198458_4205420.html